名叫優卿的男人搖頭笑道:“人家要唱一首不難,但沒有你們瘋癲,還是免了。”
“瘋癲好呀!”綠袖豎起食指笑道:“人生難得幾回瘋?一起瘋嘛!”
“對對對。”楚春鶯附和道:“橫豎咱們剛出莊子,敵人包管看不見、聽不見。”說著一時興起,抬腳朝著綠袖的屁股一踢。
“哎呀!”綠袖吃痛,向前一跳,回頭抗議道:“你無故踢我做甚?”
楚春鶯笑道:“就是無故呀,看你得意的模樣,就想踢一腳而已。”
綠袖叫道:“要踢你踢我姐呀!她才是小賤骨頭,喜歡給人踢的!在下小賊骨頭,說好的隻是陪你去做賊,不是給你欺負取樂的!”
優卿道:“對了,春鴉姐姐你莫沒來由欺負人。小綠怪可憐見的。這一趟你怎麼不帶小紅來?你要踢她幾下她都樂意,你倆就相得益彰了。”
楚春鶯道:“小賤骨頭不行呀,沒有小賊骨頭這麼機靈。深入敵巢打探這事性命有關……”
優卿打斷,糾正道:“性命攸關。”
楚春鶯道:“唔唔。總之是不適合帶小紅,隻適合帶小綠。”
說著,三個人已經來到南武莊東北麵的溫涼河邊。
這一次出發打探,自然又是最有主見的“女大王”楚春鶯領頭。之所以要帶“卿妹子”優卿,是因為他最擅長易容術,有助於化妝潛入。之所以要帶“小賊骨頭”綠袖,是因為帶個小孩子更不容易惹對方生疑。
為何不帶“小賤骨頭”紅袖?隻因紅袖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