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兩個小丫頭,不過十歲上下,都被反綁著手腳吊起來。
這種綁法叫做“倒攢四蹄”,就是四隻手腳都倒攢在背後用一根繩子捆在一起。吉義從前打獵,對活捉的大野獸也用差不多的綁法,不同的是捆獵物用的是“正攢四蹄”,將其四蹄捆在腹前而不是背後。獵物被攢著四蹄一捆就沒法掙紮了,賣新鮮的活物可以賣個好價;那麼人被攢著四蹄捆吊起來是要做甚?
原來是要責打。兩個小丫頭都被扒下了半邊褲子,各露著一邊屁股,屁股上紅通通的,是鞭子的鞭痕。鞭子在哪裡呢?原來咬在她倆嘴裡,一人咬著一支鞭子。
吉義見這情形一時怔住。楚春鶯一看笑道:“好個蔡阿十,又玩什麼花樣?從前拷打大甲魚還不夠,如今還要拷打小丫頭?”
吉義被提起大甲魚的醜事,不由得又漲紅了臉,叫道:“莫說了,快把她們解下!”楚春鶯道:“解什麼,咱們追殺蔡阿十要緊!把你的阿十姐姐捉起來,以報當日拷打你妖人吉義之仇!”
兩個被吊著的小丫頭都清醒著,一聽“妖人吉義”,馬上都睜開眼睛,臉扭向對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後她倆一起把咬著的鞭子吐出來,叫道:“救命啊!”“妖人哥哥還有這位姐姐救我倆!”
吉義與楚春鶯對視一眼。楚春鶯道:“我們忙著呢!你們這是什麼鬼?救你們何用?”
兩個小丫頭道:“有用的!”“你們敢莫要捉蔡阿十?我倆可以幫你們啊!”
吉義道:“怎麼幫?”又問:“你們怎麼這個樣子?”
兩個小丫頭之中,一個身穿紅衣的答道:“我倆在受罰。”一個身穿綠衣的歎道:“一言難儘哪!”
楚春鶯聽這歎息的聲音稚嫩而語氣老成,不禁一笑,催問道:“你這小鬼,怎麼一言難儘了?快給我一言說明白,莫耽誤我們要緊事!”
綠衣小丫頭不慌不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