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修法之初》第九節(2 / 2)

那些成精的蝗蟲怪,一隻隻都有猴子那麼大,雖不如先前打過的螃蟹怪更大更有力,可是就像人惹惱了猴群,也得吃不了兜著走。

吉義遭受圍攻,顧此失彼,手上、臉上、脖子上被蝗蟲怪的鋸齒爪臂劃出一道道傷口。楚春鶯來不及念咒用法術——等到念完吉義都得完蛋了,忙叫:“快逃!”

吉義拖叉掉頭便逃,蝗蟲怪撲到三股叉上,吉義隻得棄了叉子飛奔。幾隻蝗蟲怪迅即將三股叉的叉柄啃咬斷了。吉義一邊跑一邊取豆盒,撒出豆兵。一片青煙騰起,一大群豆兵現身。吉義指著蝗蟲怪大叫:“給我打!”

豆兵們呀呀叫道:“打呀!打呀!”挺槌迎向怪物。

然而當豆兵發現怪物是蝗蟲成精,一個個全都渾身癱軟了,比豆神們還要不堪。蝗蟲怪撲在癱軟的豆兵們身上,或用利嘴啃咬,或用鋸爪切割,砍瓜切菜一般消滅。

楚春鶯看這情形,知道是打不過了,急忙衝向吉義,拉住吉義的手一起飛奔。

三個豆神全化作青煙消失無蹤,隻剩吉義和楚春鶯兩人倉皇而逃。好在蝗蟲怪智慧低下,隻顧著消滅眼前的豆兵,沒管逃去的人類。兩人一溜煙跑開數裡之外,總算脫險。

“混賬東西!”楚春鶯一麵給吉義裹傷一麵罵:“豆子們居然還怕天敵!老娘還以為必勝呢!”

吉義歎口氣:“可惜,我也以為七百兩銀子到手,不料險些命都沒有。”

原來鄒縣蝗蟲成精,禍害地方,地方上的大戶聯手治蝗,又向官府求助,仍然不能撲滅蝗災,隻得湊了賞錢懸賞。方今天下到處天災人禍,妖類大量滋生,許多州縣官府都在懸賞除妖捉怪。吉義卻因為是被通緝的“妖人吉義”,不能去接官府的懸賞,隻有來接這種民間的懸賞。要打的蝗蟲怪不算厲害的妖怪,隻能算是最低等的小怪,吉義本以為勝券在握,不料因為豆神豆兵派不上用場,結果落得個帶傷逃命,反而賠了幾十兩銀子的醫藥錢。不但賠錢,法術也沒機會試煉,整個兒失敗透頂。

吉義在鄒縣縣城治傷,弄得頭上手上都是繃帶,出到街上免不得給人笑話。

路人見吉義身邊還跟著個勁裝打扮的美女,紛然議論:“這人是怎麼傷的?”“敢情是給他女人打傷的?”“所以聖人說嘛,‘娶妻以德不以色’,聖人誠不我欺!”“就是說!娶了美嬌娘也不見得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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