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先開了口,“這次又是因為什麼?”
我不言不語,其實是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因為說起來的確很矯情。
隻不過是因為那天我無意間看到林氏集團的千金在自己微博上發了一張跟宴修赫的合照。
不是私下的那種合照,而是一個商務宴會。兩個人在宴會上相遇,然後就拍了一張照片。
其實人家千金不止發了跟宴修赫的合影,還有很多其他人。我知道那隻是禮貌,禮儀,正常的社交。
但我就是自卑了。
我想到像宴修赫那樣的人,會那樣體麵的出席那樣高端的宴會,跟與他身份匹配的人坐在一起談笑風生,而我卻永遠不會出現在那樣的場合。
因為我不夠格。
所以那天,我給宴修赫打了電話,跟他說分手吧。
表麵上看,是我把他甩了,但其實是我那可憐又可悲的自尊心,讓我不至於等到他將我拋棄的那天。
因為感覺自己也許最終會得不到,所以,我才提前假裝說我不想要。
其實,之前的幾次分手也差不多。大同小異的原因,說白了一句話就是因為我的自卑。
但我並不是一個容易自卑的人。
至少在認識宴修赫之前不是。
說起來很奇怪。
有一說一,我前任的家庭條件雖然比不過宴修赫,但其實也並沒有差特彆多。
但我對我前任就不自卑。
如果是我前任,彆說他跟個千金小姐合影,就是跟美/國/總/統的女兒是朋友,我都不會感到自卑。
就是單純沒有那種感覺。
但我卻會狙/擊宴修赫身邊的所有女人。
隻要出現在宴修赫身邊的女人,彆管是朋友、同事還是合作夥伴,我都會不由自主地高度警惕。
儘管我也不想這樣,但我控製不了。
宴修赫見我遲遲不肯說話,無聲歎了口氣,“彆鬨了,又不是小孩子了。每次都這樣,沒有任何原因和理由,單方麵就要離開。如果是我做錯了,你至少應該告訴我做錯了什麼。”
我依舊不說話。
宴修赫問我,“現在住哪?”
我說酒店。
宴修赫嘗試拉我的手,卻被我躲開。
他又惱但又舍不得說我,隻溫和道:“搬回來。”
我不肯,直接轉身大步離開。
宴修赫沒追。
我開車駛離停車場的時候,看到宴修赫依舊站在酒店門口的台階上,霓虹模糊了他的眉眼,我看不真切他臉上的表情,隻是他的身影不肯半點模糊。
我回到酒店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九點多。
身心俱疲。
我去浴室洗了個澡,洗完澡後,我給田甜打了個電話。
我言簡意賅問她,北城那個項目能不能換人負責。
田甜在電話那頭似乎並不意外,“你跟晏總有過節?”
過節倒沒有,但是不想見麵的關係。
我沒解釋,隻問田甜,“能換人嗎?我去負責彆的項目。”
田甜說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