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首發晉江文學城(2 / 2)

這大概是父輩普遍的想法——衣錦不還鄉,猶如錦衣夜行。

另外外家那邊也日常來問,什麼時候暖宅?當初他們暖宅收的禮,還等著這機會還呢。

所以最終,賀明珠還是決定辦了。

當初遊移不定的原因,是她不想些討厭的人來給她添堵。但是後來她就想通了,她怕什麼?自己賺的錢,自己蓋的屋,還不許自己顯擺了嗎?

她偏要炫耀炫耀,閃瞎某些人的狗眼!

元宵當天淩晨四點,是他們擇定的好時辰。

家四口定了輛麵包車,兩點鐘就從龍鎮出發,去賀家村。

三點半到達。

老房子是燈火通明,屋前站著好多父老鄉親,都是近枝的宗親們,預備隨他們到新家暖宅的。看見他們開著車來,都迎上去誇讚。

“真是有出息了啊!彆人搬城裡都是包船,你們這是包車呢,真是氣派!比船可快多了。”

不得不說,賀明珠是有被感動到的。

這裡麵有幾個還是上了年紀的老者,是輩分高的長輩。能在春寒料峭的暗夜,放棄睡眠,專程送他們程。這本身就夠讓人感懷的。

有時候,你討厭宗族的封建觀,討厭族譜裡不記錄女兒的支脈……可有些時候,又不得不為這龐大團結的宗族親緣所震撼。

有些存在就是這麼矛盾。

接上了人,再人拿件富有吉祥意頭的物品,比如寓意登雲梯的梯子、節節高的竹竿、日子紅火的橘子……

還有各種都是成雙成對的生活物品,比如雙紅通通的大紅水桶、對算盤(雖然兩個算盤不知道什麼用)、對掃把畚箕……還有最重要的雙名為“子孫燈”的手提小燈籠。

這些物品都是前兩天,李秀蘭和賀正忠兩人買好,送過來候著的。

賀明珠並不十分熟悉這種習俗,很有些稀裡糊塗,因此就隨便他們鼓搗。

賀家阿婆和幾個女性老輩在給各人分東西。

誰知後來分到她手上的居然是把掃帚和個畚箕。她看了看自家妹妹,模樣!

而那雙名為“子孫燈”的手提小燈籠,赫然在三堂弟賀繼根的手裡!在暗夜中散發出熠熠的光亮。

賀明珠再稀裡糊塗,也明白這其中的彎彎繞繞啊!這還能忍?

她先是把手上的掃帚畚箕扔,再去把妹妹手上的也截下來。

哼,誰愛拿誰拿!

她就不信,沒有掃帚畚箕,新屋還沒人掃塵了不成?她不會請個保姆阿姨來專門做清潔嗎?十幾塊錢的事!

再然後,她大步走到賀繼根麵前,言不發,直接奪下小堂弟手裡的“子孫燈”。

反手遞了個給臉懵逼的賀珍珠。

這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這動靜,讓在場所有人都看了過來。

尤其分配物品的賀家阿婆,好容易才反應過來,那滿臉褶皺的臉上皺成團,“你這是乾嘛?子孫燈哪裡能女人家能拿的?還不還給繼根啊!”

“女兒就不是子孫?”賀明珠哼了聲,帶著蔑笑反問,“我不管這是什麼破道理。我搬我的家,我說了算!”

“眾位叔伯長輩怕是不知道,我的新屋,是我賀明珠,賀正忠的大女兒,個人掙下的!帶去新家的子孫燈當然可以我拿。”她說得斬釘截鐵,擲地有聲。

在場族親頓時竊竊私語,交頭接耳。

原來老福頭說的,自家孫子不如孫女,這是真的啊?

原本在搬物品上車的賀正忠,感覺這星子掛天的拂曉,猶如突降晴天霹靂!他就像熱鍋上的螞蟻,急得不得了,趕忙趕上前去。

“媽——這是乾什麼嘛,我就算沒兒子,我的倆女兒也是我親生的啊!女兒咋就不算子孫了呢?你這是要讓我,連女兒都不認我嗎?哎……”

賀家阿婆也急了,還有些委屈,她為兒子好,兒子怎麼還冤枉她呢?

“阿忠,你這是什麼話,媽可沒說女兒就不是你的種啊,我這不是想讓繼根他……”

“媽你快彆說了,這燈就讓大娒和小娒拿,錯不了!”賀正忠趕緊打斷。

雖然他不知道自己老娘要說什麼,但是聽那話頭,好像要扯到侄子。想起大女兒說過的話,他還能讓老娘說下去嗎?堅決不能啊!

他老娘是根本不知道,她的大孫女有多厲害,多氣勢……多有錢!

“你就是沒事找事!還沒七老八十呢,就老糊塗成這樣!”賀家阿公埋怨老妻,爾後招呼大家,“彆誤了吉時,趕緊出發吧。”

小姑賀貞撅著嘴跟在老媽後麵,不停地在那嘀咕:“老太太,你彆忘了我也是個女孩子啊,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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