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一座城(3)(2 / 2)

賀明珠扶額,抽抽嘴角:“你可得說清楚,我那是幫你轉賣!要不然,你拿回去,我也省得費力氣。”

“哦。”朱曉明訕訕地賠不是,“對不住,對不住,我說錯了。”

……

待朱曉明回去後,賀明珠又把賀正忠給叫出來。

“爸,有件事,我醜話說在前頭。我知道阿婆和叔嬸他們有,想把繼根過繼給你的想法。我先說明,我跟我媽是絕對不會同意的!如果你有這個心思,那趁早說了,看我媽有個什麼章程。”

這後半句話的意思,隻差說,看我媽是不是要離婚。賀正忠雖然是個遲鈍的,卻也聽懂了。

他是有女兒出嫁,自個兒老了,得倚靠侄子的想法。但是,如果說過繼,那他是從來沒想過的。都是一家子,都是姓賀,過繼來過繼去,有什麼意義?他是差那一聲“爸”嗎?他是差養老的人好嘛!

明珠阿婆也還沒來得及在他跟前說起這個事,所以這是他第一次聽說,第一反應就是:

“沒有這樣的事啊,爸想都沒想過啊!爸最多就是覺得你堂弟們都是姓賀的,要留家裡的。以後我和你媽老了,他們可以照應我們。”

賀明珠不管他到底是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但隨便他怎麼想,反正話說在前頭。

“不就是養老嗎,每個月50塊錢給你夠不夠?”賀明珠從兜裡抽出5張大團結,“以後我的錢隻會越賺越多,等你們真七老八十了,50一天都不在話下。”

她哼笑一聲:“要想享女兒的福,那就絕了重男輕女的心思。”說完就踏步出去了。

這5張紙鈔,把賀正忠給傻眼了!他女兒,這麼會賺錢?50塊錢啊,眼睛都不帶眨的!

賀明珠剛出了門外,就見表弟李國慶跑過來。

“明珠姊,有你的電報——”他手裡正揮著一張薄薄的紙。

電報?賀明珠想了半天,林永興?

這些天忙著其他買賣,怎麼把這一茬給忘了!

可算是回信了,賀明珠心中隱隱有個答案。

她接過展開一看,果然是……被拒絕的:

【久候,牙具此樁非妥,望諒。我廠產衣,有興趣可批。】

這短短的一句話,賀明珠把它擴寫了幾百個字。

——讓你久等了,小同誌。你說的牙具生意呢,經過我們多方考慮,不打算接。當然呢,原因是不能告訴你的,你猜猜吧。讓你等了這麼久,為了表達我的歉意,可以讓你批發我廠裡的衣服。

大概就是這麼個意思吧。

賀明珠:收到!不管你是不是隨口說說的客氣話,反正我當真了,那就恭敬不如從命了。年後就去趟杭市!

不不,一刻也不想等了,馬上出發!

作者有話要說:  謝謝大家支持啦~

關於更新時間:夾前0點更,28日夾子當天會晚些更,請大家繼續支持哦,拜謝~

安利個自己的預收文《樓蘭公主穿到六零去支邊》,求抱走~

阿穗是樓蘭古國最小的一位公主,千嬌百寵著長大

然而在最後一場風殤中,她殉國了

本以為要到地府和父母團聚,誰知眼一睜,穿到了六零年代。

成了18歲的海市姑娘穀穗,虛有個城市戶口,卻是個有繼母、繼姐的小灰姑娘

原先人踐人踏的小可憐,轉了性子

好吃的都被繼母拿給繼姐吃了——阿穗就把繼姐的飯碗直接砸了

全身的衣服隻有穿繼姐剩下的份——阿穗就把繼姐的衣服全剪個稀爛

誰敢欺負本公主,你試試!

正值大力動員知青去遠疆支邊之際,

繼姐哭著嚷著不要去

繼母就偷偷摸摸使計,讓女兒頂替阿穗親媽原本留給阿穗的工作

阿穗眼一瞥

支邊?遠疆?

你不去,我去!

嗚,那個熟悉的地方

本以為這傻妮子總有一天要哭著求著回大城市的穀家人傻了

這小傻子不僅沒哭也沒求,還過得比誰都要好不僅沒有淒淒慘慘,還嫁了個科研大佬

這是一個灰姑娘打臉繼母的故事

這是一個被寵的姑娘一直被寵愛的故事

這是一個支邊青年大力建設祖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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