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個重大發現,吳畏並沒有立刻下結論。
對於這種陳年舊案,吳畏接觸的時間並不長。
所以,為了能夠讓結論更加準確。
他把剛才發現的痕跡做下標記。
接著,以同樣的方式觀察,周邊其他地方的痕跡。
無論是眼前可以看到的泥土痕跡,還是草叢之下的痕跡,他一處都不想放過,全部仔細查看。
仿佛,他已經忘記了時間,忘記了自己正一個人在井底全身心的投入。
一個燈,一條繩,一個人,一口井。
這一刻的畫麵,永遠定格在這起命案偵破曆史上。
十分鐘之後,吳畏終於檢查完一遍。
他感到腰部略微有些酸了。
吳畏回頭看了看,總共發現了六處痕跡。
而且,這六處痕跡有強有弱,有長有短。
幾乎所有的痕跡,都能夠看出非常符合人體指甲印記。
有了這樣的發現,吳畏心裡非常高興。
從這六處的井底劃痕來,能夠充分證明當年死者在井底有很長時間的活動能力。
甚至,他的腦海中能夠想象到死者在井底求救的過程。
可惜的是,死者的呼喊聲沒有被彆人發現。
最後,他不得不死在了井底。
順著這個思路想下去,吳畏繼續思考。
為何死者在井底還是活著?
這充分明死者進入井底的時候,很有可能還存在生命體征。
那麼,死者又是如何進入到井底的呢?
是在玩耍?
或者是在井邊不心跌落?
還是被彆人推入井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