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立刻反駁問:
“爸爸媽媽,你們可知魯迅是誰嗎?”
父母相視一笑。
母親作為代表的開口回答說:
“當然知道了。他可是我和你爸爸最喜歡的文人。所以我們基本上讀完了魯迅的所有文章。”
凡是上過學的都學過魯迅的文章。
她的父母自然是知道的。
所以李梅要的就是這個答案。
她緊接著又說:
“那爸爸媽媽可知魯迅在《隨感錄二十五》中說過:……小的時候,不把他當人,大了以後,也做不了人。”
如果在一個人小的時候,不把他當人看待。
不論是對他百般嗬護溺愛、捧之上天也好。
或者對他倍加淩虐,貶之入地也罷。
這個人長大了就不可能有健全的人格和心態。
不可能成為一個真正的“人”。
父母一臉驚訝的看了看彼此。
因為他們清楚自己現在對待女兒李梅的言行態度。
可一點兒都對不起他們喜歡魯迅文章的那個喜歡。
反而有種魯迅口中的“讀死書是害己,一開口就害人”的嫌疑。
哦,不!
父母這才意識到哪裡僅僅隻是嫌疑?
他們夫妻倆分明就已經坐實了害人的罪名。
而且害的還是自己的親閨女。
恍然間!
他們都開始自責的認為自己太不配當李梅的爸爸媽媽了。
想到這裡。
他們再度互相看了看彼此,確認的點點頭,並扭頭看向李梅異口同聲的說:
“對不起,梅子!爸爸媽媽,錯了!”
看著李梅父母真誠認錯的模樣。
Benson誤以為眼前場麵就是李梅這個領導在訓斥下屬。
所以他才更加洋洋得意的認為自己剛剛的決定沒錯。
當他又看到李梅一家三口親密擁抱在一起的場麵。
Benson先是滿臉的震驚與不理解。
突然!
周圍所有公司員工一起為他們一家三口送上掌聲。
Benson這才恍然大悟的認為這就是他們獨特的企業文化。
他為自己能夠見證把同事處成親密如家人一般而自豪。
更是為了自己能夠選中如此有人情味的公司而慶幸。
他堅信兩家的合作一定能夠互利共贏。
心中還在盤算著待他回國之後。
一定把自己在這兒的所見所聞都分享給身邊人。
隨後李梅代表父母公司在眾人的見證下。
與Benson代表簽訂了合作意向書。
即,兩家攜手一起研發手機。
至於手機市場與前景如何?
對重生的李梅來說自然再清楚不過了。
簽約儀式剛結束。
前台就打電話通知說一個自稱李梅朋友的人要找李梅。
李梅聽到有同學找。
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陳琳與霍軍。
但又覺得他們被送去看醫生。
加之對方腿腳不便。
應該沒有多大可能這個時候來找她。
父母聞言瞬間來了興趣問:
“男的還是女的?有說叫什麼名字嗎?”
因為她父母清楚一般的狐朋狗友可沒有那麼大的膽子。
直接通過公司前台來找李梅的。
那麼隻有一種可能。
李梅確實交到了一個不錯的朋友。
父母問出的這兩個問題也是李梅很想知道的。
所以也期待的看著來通知的女員工。
當聽到的回答是男性。
並忘記了問對方叫什麼名字。
李梅竟略感一絲失望的微微低下了頭。
父母竟比李梅表現的更加開心的模樣。
連忙嚷嚷著要動身親自去看看來人是誰?
李梅即擔憂又鬱悶的連忙追上去大喊著勸說道:
“爸爸媽媽,你們慢點兒!那是我的朋友。用不著你們兩位親自去迎接的。我一個人去就行了。”
主要擔憂父母衝動的會像以前一樣。
直接叫保安把那個自稱朋友的男人給轟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