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現在能阻止以後會發生的不好事情嗎(2 / 2)

她有些不敢置信“蓁蓁,你的意思是,朱大帥以後會……會用這些糟粕?”

“何止會用啊,他還會推廣,還會鼓勵……”

馬蓁蓁又歎一口氣,將小腦袋埋進親娘的懷裡,“娘啊,都在應天,都是夫人,你認不認得馬夫人啊?可不可以與她說說?”

“這寡婦再嫁,才是真正的順應天理……尤其是戰亂時期,人口又不算多,適齡的女子就、就該鼓勵嫁人啊!”馬蓁蓁嘀咕道。

“蓁蓁,你與娘好好說說,這些到底是什麼意思?”馬氏雙手按住女兒的肩膀,讓她坐好,又正正看著她的眼睛認真說道。

察覺到馬氏的情緒,馬蓁蓁猶豫了一下,也正了神色“娘可知,元朝以前的女子,過的是怎樣的生活?”

不等馬氏回答,馬蓁蓁繼續說道,“娘大約不知,什麼叫收繼婚製?”

“娘不知,你與娘好好說說。”馬氏肅正道。

馬蓁蓁便娓娓道來。

宋朝時,女兒也可以參與分家,雖然隻有兒子的一半,但是因為另外有嫁妝填補,其實相當於差不多。

對女子來說,嫁妝便是自己永遠的私產,在南宋時用於經商或者水運更是常見。

不管成婚前後,女子出門、遊玩、甚至與男子廝混在一起打馬球都實屬正常。

而生育的孩子,不管男女,若是和離或者守寡歸家,亦可以帶走。

但是從程頤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開始,到朱熹的女婿黃榦提出對寡婦的三項要求,要求寡婦抵製改嫁一直守節,二是寡婦應該留在夫家侍奉公婆,三是放棄個人財產的支配,嫁妝與夫家共享。

好在南宋時期教育普及,士人集團興盛,此種言論並未被采納。

而北方的蒙古卻在此時崛起了。

身為遊牧民族,他們采取一夫多妻製不算,還有收繼婚製,也就是父死兒繼,兄死弟繼。

這繼承的,不僅是財產和地位,還有女人。

原本就是逐水草而棲居的民族,嫁出去的女兒,或許這輩子都再見不到了。

所以嫁女兒的家庭會收取高額的彩禮,而對於南方來說,花大筆錢娶來的老婆,就像是直接買斷的勞動力一般,便是守寡了也合該繼續在男方家中發光發熱(繼續生孩子)。

元朝建立初期,這般的女性地位,竟然意外的與激進的程朱理學不謀而合。

再加上元朝關於婚姻和繼承法規的修改,讓女子的地位越發低下,逐漸的,竟成為了男子的附屬。

為了服兵役和徭役,一個家中必須得有男丁才算是一戶,女戶再不得見,甚至收繼婚都在元朝的強硬壓製下合法起來。

作為寡婦,不想被小叔子收繼,唯一能做的就是守節。而若要改嫁,那可真是奇恥大辱!

“……若這種情況下,再對守節大加褒獎,甚至算是家族榮耀,那母親想想,寡婦會如何?”

“活著便是抱著那牌坊孤獨一世,死了……”

馬蓁蓁嘲諷的咧咧嘴,“死了更好,死了的,那叫貞潔烈婦。”

隨著馬蓁蓁的敘述,馬氏的身體開始輕微的顫抖起來。

半晌,她甚至忍不住的乾嘔一聲,怒聲道“還褒獎?我看誰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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