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球館目前在一個教會名下,可能他們太有錢,根本不屑管理。
前世湖人和快船搬家之後,球館就被賣給了尼克斯的老板詹姆斯多蘭,價格隻有2250萬美元。
此後這座球館就沒有舉辦過比賽,一般作為演唱會場館。
直到鮑爾默後來在附近修建新球館,多蘭不依,認為影響到他的生意,鮑爾默乾脆花了五億,買個清淨。
真的是買個清淨,因為快船的新球館在好萊塢公園的南麵已經動工,鮑爾默花了五億,卻把那裡給閒置了。
雷朋的想法很簡單,先買下論壇球館,然後將那裡打造成音樂聖地。
他喜歡音樂,而且還擁有未來二十多年的比較出名的音樂曲庫,這個優勢不能浪費了。
洛杉磯本來就是流行音樂之都,在這個城市,最少有幾千個樂隊和幾萬音樂人,每年舉行超過十萬場音樂會,這個場館,絕對不會浪費。
如果能夠買下快船,自己的影響力就會變的更大。
雷江皺眉問道:“你不僅僅是為了名氣吧?”
雷朋知道大伯這個人很通透,選擇了實話實說。“導演,作家,畫家,音樂人都屬於藝術行列,跟實體經濟的關係不大,名氣再大,影響力也不大。但若是有了實體經濟的支撐,就能擴大影響力。”
“你不看好兩國的長久關係?”
雷朋點了點頭。“現在的華國還弱小,但是發展迅速,最多十幾年,華國發展起來,肯定就會麵臨醜國的打壓,我要未雨綢繆。”
大伯沉默了半晌,歎了口氣。“我的境界低,這些事也幫不上你。對了,你讓格雷格聯係安保公司,怎麼不跟我說,我認識有人。
你既然覺得該配保鏢,又買了新房子,的確需要請一些保鏢了。這件事我來聯係,你到時候出錢就好了。”
“好。”
雷朋知道大伯的人際關係網,前世他去世之前,介紹雷朋認識了不少人,不過雷朋不願意跟那些人深交。
但既然大伯提了,他也不會屈了大伯的心意。
最少在前世,以後的幾十年,那些人不僅沒有給雷朋找麻煩,還幫過他。
他在洛杉磯沒有遇到任何麻煩,也是因為有他們。
雷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