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周楊當場認慫了!(1 / 2)

第68章 周楊當場認慫了!

“同樣的道理,明星不隻是拍完戲就輕鬆了。”

“製片方需要用拍攝的影片去賺錢,這是一種投資行為。”

“明星本身就是需要被投資的對象。”

“投資有風險,製片方可能賺盆滿缽滿,也可能賠得很慘。”

“但這與明星本人無關。”

“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明星獲得高片酬並沒有問題。”

……

如果前三個觀點都是歪曲事實的話,那麼李芳芳的第四個觀點就更為混淆視聽了。

把明星當做投資商品來看待,乍一聽起來貌似合理。

但仔細分析就會發現,這是完全不合理的。

為什麼呢?

原因很簡單。

比如一瓶一千元的白酒,你投資它是因為你相信未來它的價值會上升到一千三百元。

但明星不同。

實際上,我們都知道,明星的名氣並不一定與其價值相對應。

但由於明星的團隊和經紀公司,所以他們收取的片酬很高。

這不是正常的投資,而是一種強買強賣。

這樣算得上是真正的投資嗎?

李芳芳最大的優點在於懂得如何說服人,如何混淆視聽。

在這種情況下,

李芳芳的支持率提高了3個百分點,現在已經達到了20%的支持率。

可以說。

直播間裡有500多萬觀眾,已經完全成了她的粉絲。

看到這個數據,經紀人非常開心。

即使這500萬粉絲中,隻有10%是有商業價值的,其價值也已經超過了千萬普通粉絲的價值。

與此同時,李芳芳也開始了最後的陳述。

她信心滿滿地對所有人說:“我想說的是,一切明星所做的,都是藝術作品。”

“拍攝的電影,唱的歌曲,跳的舞蹈,這些都是藝術作品!”

“所以說,藝術是無價的。”

“當然,我們不可能按照這句話來進行商業辯論。”

“隻是我們可以把它作為基礎。”

“大家想想,明星的片酬是天價,很高。”

“但我問你們,達芬奇的畫值錢嗎?張大千的畫值錢嗎?王羲之的書法值錢嗎?羅曼羅蘭的雕塑值錢嗎?”

“顯然,他們的藝術作品都是天價。”

“即使是普通的小作品也值數千萬,稍好的作品價值就達到了數十億。”

“為什麼他們的畫、書法這麼值錢呢?”

“原因很簡單,因為這些都是藝術作品。”

“同樣地,明星所創造的作品為什麼不能價值連城呢?”

“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況且,我們來算一下賬。

“一幅唐伯虎的山水畫以七千多萬成交。”

“而這幅畫,唐伯虎隻花了不到兩天時間製作。”

“兩天時間賺了七千萬,難道不貴嗎?”

“而現在一個擁有幾千萬粉絲,名氣極高的明星,花三個月甚至半年時間拍出一部電影,卻隻拿到一千多萬的片酬,難道不低嗎?”

“真是荒唐至極。”

“因此,我認為明星應該擁有高額片酬,有賺取巨款的理由。”

“感謝大家!”

……

說完這五個觀點,李芳芳已經講了10分鐘。

在這10分鐘裡,李芳芳已經變得狂熱和不可理喻。

她的講話沒有邏輯,也沒有頭腦,純粹就是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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