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佳鈺背影匆匆,淩劍一甚至來不及叫住她——其實不用了,他下午就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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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葳蕤正在低頭清點試卷,突然,左耳塞進一隻耳機,歌聲乍響,是她這些天最熟悉的曲調。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大陸曾嚴厲批評鄧麗君的歌,說她歌詞太俗,屬於靡靡之音,登不了大雅之堂。然而,鄧麗君的歌聲卻像春生的草,野火燒不儘,很快傳遍大江南北。
所以,什麼叫雅,什麼叫俗,兩千多年前的《詩經》,不也是《國風》壓倒了《雅》、《頌》,更受普通人青睞嗎?
朱葳蕤聞聲抬起頭,正要開口,卻見淩劍一比了一個“噓”的手勢,然後輕輕拉開椅子,在前桌坐下。
朱葳蕤抿了抿唇,不再說話。
耳機分作兩端,婉轉的歌聲悠悠地傳進耳朵裡,兩人麵對麵坐著,很默契地沒有看對方的眼睛,而是稍稍偏過頭,安靜地看窗邊停歇的鳥。
窗外忽然吹起一陣風,陽光被樹影剪碎,歌聲隨著光影的搖晃漸入高潮。
“任時光匆匆流去我隻在乎你,心甘情願感染你的氣息,人生幾何能夠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淩劍一感覺自己的心臟像在打鼓,想偷看朱葳蕤,卻不敢輕易動彈,生怕不小心扯斷耳機線,打破兩人難得的靜謐時刻。
被風驚動的鳥兒輕輕揮動翅膀,盤旋片刻,而後拉出一條長長的斜線,不多時,四角的畫框再次恢複了平靜。
一曲終了,朱葳蕤摘下耳機還給淩劍一:“謝謝。”表情淡淡的,似乎沒有繼續聊天的跡象。
“我昨天把鄧麗君所有的歌都聽了一遍,最喜歡這一首,你呢?”淩劍一沒接,雙手撐著課桌,緊緊地盯著朱葳蕤的眼睛。
朱葳蕤眸光微動,問:“全聽了一遍,你幾點睡的?”
額,她還真會抓重點啊。
淩劍一撓撓後腦勺,尷尬地笑:“可能沒有全部聽完,但我發誓,我是聽著她的歌聲睡著的!”
“不是嫌棄人家嗎,怎麼不怕聽了做噩夢?”
“什麼嫌棄啊,我隻是覺得她的歌很老,沒有說她不好。這些歌我小時候就聽我媽唱,我沒想到你……”說到這裡立即閉了嘴,生怕一不小心又惹朱葳蕤生氣。
然而朱葳蕤隻是笑笑,感慨道:“對啊,她的歌上一輩都喜歡,我媽媽也是。”
原來朱葳蕤不是覺得淩劍一冒犯了她,而是覺得淩劍一冒犯了她的媽媽。媽媽辛苦操持著這個家,每天從早忙到晚,很少有自己的娛樂。年少時,她唯一追過的明星就是鄧麗君,直到搬家之前,家裡還貼著她多年前的海報。
媽媽最喜歡的歌是《我隻在乎你》,朱葳蕤也是。
如今,沒想到淩劍一也是。
朱葳蕤輕笑一聲,既然如此,那就姑且原諒他吧,算他有品位。
臨走前,淩劍一要把iPod留給朱葳蕤。“裡麵還有很多流行歌,你拿去慢慢聽吧。”
“不用了。”他的東西看上去就很貴,她怕弄丟了,到時候賠不起。
“我下午就走了,打球累了沒時間聽歌,還是你幫我保管吧。”淩劍一將iPod強勢塞到朱葳蕤手裡,“如果沒電了,可以找亓官他們幫你充哈!”
朱葳蕤哼了一聲:“誰要聽你的歌。”
“不管聽不聽,反正交給你了,那我走了啊,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