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本官要負荊請罪!(2 / 2)

“看來自己要白忙活一趟了啊。”譚嶽暗暗想道。

……

昌平縣衙,書房。

張縣令坐在書案前身穿素服,手持朱砂紅筆正看著勾決名冊上的名字。

上麵一共有九人,全部都是大王村的村民,其中還有一個年僅六歲的小女孩。

“一幫賤骨頭,讓你們破財消災不願意。”

“現在好了有錢也沒命花了!”張縣令冷哼一聲將毛筆蘸入朱砂墨中準備勾決犯人。

官場行刑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凡是對外公開的一般會等到秋後處決。

而一些見不得光的則在晚上子時三刻殺掉,以防引起變數。

所以接到刺史府命令那一刻,他就換上了素服打算連夜把麻煩解決掉。

相比勒索錢財他更害怕得罪方千那個隻手遮天的土皇帝。

就在毛筆即將落在程小楠的名字上時,房門突然打開一名獄卒快步走進來。

“啟稟明府,大王村的小女孩讓卑職把這塊牌子交給您。”

“說隻要您要看完牌子肯定會放她們出去。”

“哼,真是沒長腦子連小女孩的話都信。”

“這普天之下有什麼牌子能比刺史府的命令還好使?”

“拿來本官看看。”張縣令不以為意的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卑職遵命!”

獄卒按照吩咐打開包袱,從裡麵拿出半塊銀製魚符。

在燭光的照耀下,魚符散發著耀眼的銀芒。

啪嚓!

茶杯掉在地上摔的稀碎,張縣令猛地站起身來,一雙眼睛死死盯著魚符。

在大唐,魚符是身份的象征,隻有七品以上的人才有資格佩戴銅製魚符。

而眼前這枚銀製魚符則比銅製魚符更加稀有。

一般佩戴的人都是封疆大吏和六部主官。

如今卻出現在小女孩手裡,豈不是說她背後有一位至少五品以上的朝廷大官?

一想到自己差點把一位封疆大吏的親人給勾決了,張縣令的腦門頓時冒出一層冷汗。

“明府,犯人還要不要拉出去砍了?”

張縣令回頭看看獄卒,一巴掌扇在他的臉上大吼道。

“砍什麼砍,還不趕緊帶本官去大獄把那位小姑奶奶給接出來!”

“都怪你們這些小吏,害得本官險些冤枉了良民!”

雖然不知小姑娘是怎麼得到銀製魚符的,但直覺告訴他要是不把那位小姑奶奶接出來。

自己的小命很有可能就保不住了。

獄卒還是第一次見到張縣令發這麼大火,嚇得撒腿就往外跑唯恐耽誤了大事。

兩人騎著快馬一路來到大獄,張縣令二話不說直奔大獄,臨進門前忽地停下腳步脫掉身上的官服。

“去給本官拿來一捆荊條,我要當麵向程小楠小姐請罪。”

“明府,您要向一個刁民請罪?”獄卒瞪大眼睛不敢相信的問道。

“刁民?”張縣令冷冷一笑:“你見過親人是五品以上大官的刁民嗎?”

“那叫貴戚!”

“少廢話,趕緊去準備家夥,再晚片刻本官扒了你的皮!”,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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