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肉!”一個十三四歲的半大小子驚呼一聲。
大家的目光全落在了陳小芳的身上,陳小芳也低頭看去,果然是半隻兔子。
“哎喲,這誰送來的呀?”近四十歲的一個女人也驚呼著站了起來,幾步走到陳小芳跟前,將那半隻兔子抓在了手裡。
陳小芳訥訥道:“是春柳家送來的。”
“媽,你去煮了吧,我想吃肉!”另外一個十歲出頭的男孩嚷嚷著。
“也不知道她送這個是想乾啥,吃啥吃?”書記沉了臉色,吼了自己兒子。
“我要吃肉!要吃肉!”兩個男一個比一個喊得起勁兒。
書記一直垮著臉,兩個男孩也不管他了,“蹬蹬蹬”跑到那快四十歲的女人麵前,拉著她的袖子要她去煮了兔子。
那女人心軟了,看向書記。
一直沒咋出聲的小芳也看向書記:“爸,春柳也不是咱們村的,能求咱們啥事兒啊,這肉都送過來了,咱們就煮了吃吧?”
“不是咱村的啊?那怕啥?我去給你們做!”那女人高興地往廚房走。
兩個男孩也不不吃飯了,跟在女人的身後屁顛屁顛往廚房跑。
書記想喊住他們,一轉眼人就進了廚房。
他氣得扒拉了兩口飯,想到那兔肉,把碗往桌子上一放,對陳小芳道:“去買二兩酒回來。”
陳小芳應了一聲,拿了一個空玻璃瓶,手裡攥著錢,匆匆往外麵走去。
江錦華是一路跑回家的。
到屋子門口,他才停下來,弓著身子,雙手捂著膝蓋,一個勁大喘氣。
身上頭上全是汗,他拿著衣袖在臉上抹了一下,衣服就濕透了。
在外麵喘了好一會兒,才平和下來,敲了門,沒一會兒江春柳就打開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