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春柳學習了整整一個下午,等快天黑了,她才回廚房去做飯。
殺了一隻兔子,將血放在一個碗裡裝著,燙,扒皮,洗,剁塊。
忙起來也管不了啥了。
江錦華放下書包過來,瞅見她在做飯,習慣地往灶眼前坐。
“你彆燒火了,咱家不是分了半隻兔子嗎?你送去土堂村給小芳。”
江錦華有些彆扭:“為啥要給她?”
“她都幫了咱們好幾回了,平時咱們啥也不好送出去,這回可是村裡分的,正好讓她嘗嘗葷腥。”
江春柳說著,將焯好水的兔肉撈起來,放在一邊瀝乾水。
“趕快去吧。”
瞅著她正忙,江錦華也不好推辭了,去灶台旁邊的碗櫃裡拿出那半隻兔子,放進一個簍子裡,急匆匆往土堂村走去。
江春柳把鍋裡的水舀出來,想到要燒兔肉,就喊了江原過來幫她燒火。
下油,燒到七成熱,下花椒桂皮等,爆香,下兔丁,放辣椒、醬油、醋、料酒。
鍋裡一直呲呲聲不斷,鍋上頭飄著青煙。
瞅著她的動作,江原連連咂舌:“難怪你做的飯菜好吃,這得倒多少調料喲!”
“咱們這麼辛苦是為了啥?不就是吃好喝好穿好嘛,再說這調料也沒花多少錢。”
江春柳說得隨意,江原聽著也有道理。
“你可比爸有本事,咱家可多虧了你,現在都能吃上這新鮮的兔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