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擺場(1 / 2)

我是一個暴發戶。

很多人中了彩票大獎,窮人翻身開始報複性地消費,這是因為巨額的資產衝破了他們的價值觀。

而我的價值觀,也因為窮人乍富被衝破。

錢來得容易,很多時候我也不拿錢來當作錢花。

買買提的歌舞廳價值就值五萬,我給他十萬,不是因為我善良,也不僅僅因為我想讓他早點離開,以絕後患。

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在我眼裡,五萬和十萬塊錢相差並不多。

差了五萬塊錢而已,隨便賭一局就能贏來。

這就是我的想法。

跟買買提達成協議,我讓小杜給他放了,並告訴他,明天下午一點,我去跟他簽合同。

次日下午一點。

我帶著人準時到達買買提的歌舞廳。

買買提也沒有耍花樣,跟我簽了這個合同。

這些年來,他苟活在這個歌舞廳裡,其實他早就知道,沒有任何背景的他在這座城市混不出名堂,隻能被人欺負。

隻是他一直不願意承認罷了。

昨天我給他狠狠的上了一課,讓他知道沒有背景寸步難行的滋味,又答應給他十萬塊錢收購他的歌舞廳。

他這才在我的逼迫下,接受了現實,選擇離開。

房屋過戶,在這個年代並沒有那麼多繁瑣的手續,簽下這個合同,抽個空我自己去登記公證一下就行了。

而我花重金買下這個破爛歌舞廳,還有重要的一點,是我看中了這塊地。

這塊地雖然處於橋北區的邊緣,但現在是房地產發展高速的時代。

我相信用不了幾年,這個地方會建設起來的。

我並不是準備等這塊地拆遷,就算拆遷到這裡,我也要做一個釘子戶。

歌舞廳雖然破舊,占地麵積不小。

等我在陽明區發展出自己的勢力後,我就打算在這個地方建設一個像美宜天下那樣的場所。

一直以來我的野心都不隻限於陽明區,我要站在這個城市的巔峰。

成為這座城市的地下皇!

.......

宋悅在我的催促下辭了職,我給她買了一張去往廣東的機票,拿了兩萬塊錢,讓她自己去創業。

她這個人啊,有自己的想法。

但又安於現狀,總是晚上睡覺前想的天花亂墜,第二天起床還是老樣子的拖延。

這種性格,需要有人去逼著她做,催促著她做。

她才能突破她的舒適區,去追尋自己的夢想。

歌舞廳現在有眼鏡帶領的東北幫,和阿克木為首的新疆幫在罩場,這麼多人守著一個歌舞廳,鬨事的事件減少了。

胖熊他們甚至都沒有再來過一次。

五六十個混混,守一個歌舞廳,安全是安全,但是支出特彆大。

彆看我的歌舞廳生意興隆,但這個年代的消費有限,一個月賺個十萬八萬那是極限。

我是靠酒水賺錢,跟美宜天下這種地方不同。

酒水是暴利,四五塊錢的一瓶酒,一個人撐死了能喝多少?

我算了一筆賬,在歌舞廳玩,人均消費隻有二十左右,來得都是年輕人,消費能力並不強。

一晚上的流水也就是五六千塊,跟我每天的成本差不多。

整個歌舞廳,每個月也就能給我賺個一兩萬塊錢。

至於說為什麼我的成本那麼高,原因很簡單。

酒水和食材的成本並不高,房子是我自己的,沒有房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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