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1 / 2)

漢鄉 孑與2 6356 字 1個月前

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

靜謐的夜晚,石屋子裡麵亮堂堂的,鯨油蠟燭要比豬油燈明亮的太多了,高大的燭焰不斷地將撲火的飛蛾燒死,太宰就這樣趴在桌子上愣愣的看著飛蛾找死的過程。

雲琅受不了飛蛾燒焦的味道,恨恨的將罩子扣上,明亮的房間頓時就黑暗了很多。

自從太宰發現雲琅是一個可靠地繼承人之後,他的智商就在不斷地降低中……

沉默,發愣的時間比雲琅初來的時候還要多,現在,已經是雲琅在決定兩人一天要乾什麼事情,不乾什麼事情,他已經非常習慣的接受了。

或許,他接受的宦官教育本來就習慣於接受命令而不習慣於發號施令。

用徐夫人製作的匕首來削簡牘自然是一種浪費,不過,雲琅已經有了那柄叫做“紅玉”的匕首之後,無名匕首自然要退位。

雲琅習慣性用最好的,這也是後世人的一個特點,他們早就被層出不群的新的發明,新的創新弄得眼花繚亂,永遠都走在接受新事物的路上,這非常的了不起。

“你該睡覺了,昏倒了又要我伺候你,記得睡前把鹿奶喝了。”

月上半空,太宰依舊不睡覺,沒了飛蛾可看,他就無聊的盯著雲琅看,看的雲琅很不自在。

太宰端起火塘邊上溫熱的鹿奶,一口喝乾之後就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雲琅想去陽陵縣去看看,來到大漢這麼久,他還對大漢這個國家沒有任何的現實感覺。

他所知道的都是從簡牘記錄與太宰的訴說中得來的,這可能很不客觀,至少,太宰的話就帶有強烈的大秦視角。

長安城是宮城,其中皇宮就占據了三分之二的麵積,其餘如駐軍以及中樞的各種衙門又占去了剩餘的三分之二的麵積,剩下的則是各種各樣的店鋪與客棧,民居很少,所謂冠蓋滿京華指的就是大朝會時候的壯觀場麵。

在長安城的周邊零星的散落著四五座衛星城,陽陵就是其中的一座,且是最繁華的一座。

陽陵之所以最繁華,主要原因就在於這裡是劉徹父親劉啟的墓地。

劉啟的墳墓整整建造了二十八年,在這二十八年中小小的工地最後變成了一座最繁華的縣城。

這是經濟規律的必然產物,二十八年都是大工程,大投入,崛起一座縣城實在是不算什麼。

雲琅說要走,實際上還不能立刻出發,無論如何也要等太宰的身體恢複了才成。

他又停留了兩天,告彆了太宰與老虎,就獨自背上背包出發了。

這一次,他攜帶著自己全副裝備,從弩弓到長劍,再到匕首,攀爬高山用的鉤索。

薄底的狼皮快靴,麻布製作成的藍色深衣,挽起來之後用簪子插起來的發髻,就是頭發很短,不用布條紮住就會散開。

太宰最後用一塊藍色的綢布裁了一個頭巾,這才遮掩住他頭發短這個事實。

“萬事小心!”

雲琅點點頭就帶著老虎走了。

雲琅沒有馬,從山上到山下就走了半天,到了平原上,就不能帶老虎了。

一旦老虎被那些羽林看見,羽林會發瘋的,皇帝行在,居然還有不被控製的猛獸,是羽林的失職更是大罪。

驅趕了老虎八回,才把它趕走,看著老虎像個被拋棄的孩子一樣嗚嗚的低鳴著向山腳走,雲琅的眼睛竟然有點濕,說著的,在這個世界上,他最親的人並非是太宰而是老虎。

陽陵在驪山東麵,更靠近鹹陽,走路要走足足一百裡。

這對雲琅是一個很大的考驗。

走上大路之後,他就裝作一副無害的模樣,背著奇怪的背囊做快步走。

他很希望能夠碰見像督郵方城這樣的人能夠捎他一程。

地裡的禾苗已經有一尺來高了,長得稀稀疏疏的,低窪的地方水足,麥苗就長得高些,高處的澆不上水,麥苗就長得發黃。

數量最多的卻是穀子跟糜子,這太浪費土地,如果肥料跟水能夠跟上,關中夏日長,完全可以在收割了麥子之後再種一茬穀子跟糜子,糜子已經抽穗,現在正是灌漿的時候。

雲琅來到地頭仔細的觀察莊稼長勢,原本在地裡勞作的婦人就羞恥的蹲在田地裡——她沒有穿衣服。

雲琅大方的跟婦人揮揮手,再丟給她一小袋鹽巴,指指糜子地裡火穗,就愉快的拔了起來,這東西很奇怪,長得跟糜子一樣,卻不結黃米,葉苞裡麵是一根外皮發白,裡麵發黑筷子粗細的一寸來長的東西。

很好吃,有點吃饅頭的感覺。

婦人接過口袋瞅了一眼裡麵的鹽巴,驚叫一聲,然後就繼續蹲在地裡看這個奇怪的少年在糜子地裡拔火穗吃。

見少年吃的滿嘴發黑,婦人也不由得笑了起來,這麼漂亮的少年居然喜歡吃這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