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賺大錢(2 / 2)

清夢醒 哈什納達爾 2783 字 2024-04-14

總之,每一次封賞,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比名更重要的,當然是權。

黛青自古就是一個權力的秩序。

胡雪岩賺的錢,最初還主要是實打實的經營得利,比如他最早創立的胡慶餘堂藥店。但是後來就轉變成了以官府權力為背景,創辦錢莊,做起以財生財的“虛榮”生意了。

接下來,他獲得了各種特權,生意開始膨脹。而且隨著地位愈高,權力愈重,他的生意也像氣球一樣越吹越大。軍需采購,帶動了他的大宗的生絲、糧食生意;以軍費調撥則促成了他的大宗的銀錢存取、彙兌業務。

而隨著戰事和洋務的開展,黛青需要大量的流動資金,而他也逐漸把“食利”業務發展成為自己盈利的主要渠道。

這個所食的利,可不是普通的存貸利息,而是給黛青帝國和列強銀行之間做貸款中介的掮客,他再作為中介從中獲利。

這個利可太大了。

僅舉一例,胡雪岩曾經為左宗棠辦理過六次“西征借款”。

這六次西征貸款,外國銀行實際收取的利息最高也僅為每年百分之十,少的時候則隻有百分之八。

但是胡雪岩報給左宗棠和黛青朝廷的卻是最高百分之十八,最低也有百分之十。

僅僅通過曆次浮報產生的利潤,就高達二百九十萬兩白銀!

而且,胡雪岩可不是隻吃黛青一方,他是兩頭各通吃的。因為給外國銀行帶來了這麼大的生意,外國銀行當然要給胡雪岩回扣。這些回扣總共也有二百五十萬兩左右的。

兩項加起來了,光是浮報和扣,就賺了五百四十萬兩。

這個金額,甚至超過外商的純利潤。

不過這裡有一點很有意思的是,賺外商的錢是以“傭金”的名義正大光明的賺回扣,而賺黛青朝廷的錢卻是通過“浮報”這種明顯違規的灰色收入。

為什麼要這樣呢?

不管怎麼說,胡雪岩賺的這個錢,遭到了來自黛青官場很多人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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