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幫忙的時候也不含糊,缺啥少啥隻要說一聲,就有人主動從家拿過來。
人情味足夠,就是禮金太少,依欣然也不是嫌棄禮金少,她主要是覺得新鮮,沒見過。
李楠一筆筆的念過去,念了十幾筆依欣然聽夠了,打斷:“二姐,你念這些乾什麼呀?”
李楠道:“對賬啊,這些禮金加上媽這些年的積蓄,再刨除咱媽辦葬禮的費用,我和大姐商量過了,分成兩份,你和小弟每人一份。”
依欣然:……
李傑反對:“不行,我昨天已經說的很明確了,不能這麼分,要分就平均分成四份,每人一份。”
依欣然現在漸漸有點明白了,原來是分家產。
她表態:“我不要,家裡的東西我什麼都不要。”
她說著把那隻沉甸甸的金鐲子拿起來放在李楠麵前。
李楠臉色漲紅:“不行,你不能退回來,這個鐲子是媽在世的時候就分好的,媽說要把鐲子留給你,因為她最虧欠的人就是你。”
“沒什麼虧欠不虧欠的,我不能要,如果你們一定要給,那給我一隻耳環吧,我用鐲子換。”
依欣然想,既然是留著做念想,什麼做念想不行啊?
何況她跟親生母親也沒什麼感情,隻見到她一麵就參加了葬禮,做不做念想的意義不大。
但她很受觸動,本來她是很怕李家人和宋家人一樣,會盯上自己,想把她洗腦成伏地魔。
她沒說過,但確實是這樣想過。
依欣然不是性格軟綿能讓人隨便欺負的人,如果李家人想趴在她身上吸血,她自然有無數的辦法對付他們,但現在李家人這種做法,把她搞不會了。
沒想過會這樣。
震撼。
依欣然見慣了豪門或普通人家在財產分配的問題上,打的頭破血流,像是他們本身條件就不好,還相互謙讓的,真不多見。
她不要金鐲子,李楠和李傑都很急,尤其是李傑,小夥子眼淚差點急下來了。
“三姐,你是不還記恨爸媽當年把你送人?都怪我,如果不是他們想要男孩,三姐你就不會被送走,你記恨爸媽也是應該的,隻是他們現在都不在了,請你原諒他們行嗎?”
“雖然爸媽沒養你,但我們的身體發膚都受之父母,而且村裡必須有個男孩給爸媽的壓力太大了,如果當初不把你送走,如果我不是個男孩,我們家的宅基地就保不住了,大家連生存都是問題。”
李傑話不多,兩句話既表明了依欣然不管怎麼做都有合理性,又說明當時的環境如此,不是父母重男輕女,隻是迫不得已。
李楠拚命點頭:“對對對,阿傑說的對,就是這麼回事……然然,爸媽當年也是沒辦法,你被送走後,媽差點把眼睛哭瞎了,整夜整夜的不睡覺,想你……”
李楠話多,沒有重點。
都是細碎的生活瑣事,但都是實話,說的情真意切,感動了自己也感動了他人。
最後幾個人都眼眶濕濕的,依欣然告訴姐弟倆,她不是記恨父母,既然是念想那就不分輕重,拿什麼都是一樣的。
她還明確表示,禮金不用分,因為以後她回來的次數有限,日後的人情往來還得是留在村裡的人,所以這筆錢不用分給她。
還有李母留下來的財產,要是分就他們仨人分,她不參與,但是葬禮上所有的花費,她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