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嫂子如遭雷擊,瘋了一樣追問老公孩子被賣到哪去了?
讓他一定要把孩子找回來。
男人嫌她煩,將她痛打一頓,告訴她錢都花沒了,死了那份心。
以後等出了月子再懷孕,生個大胖小子好好過日子多好,為了個賠錢貨丫頭片子哭什麼哭?
生丫頭讓他在村裡都抬不起頭做人,他沒找她算賬,她還成天哭,成心找晦氣。
田嫂子對男人死心了,沒等出月子就提離婚,男人為了讓她知難而退故意刁難她,不給她一分錢讓她淨身出戶。
她沒有絲毫猶豫就同意了,離婚從家裡出來的時候她兜裡一分錢都沒有。
娘家也回不去,家裡的哥哥弟弟根本容不下她。
田嫂子幾乎是一路走著到的縣裡,渴了就喝小河裡的水,餓了就去垃圾桶裡翻人家丟棄的食物吃。
走到縣裡的時候,她已經跟乞丐沒什麼分彆了。
乾脆,她就撿一隻被人們丟棄方便飯盒,直接坐路牙石上哭,用棍子在地上寫兩字:要飯!
田嫂子不貪財,給口吃的餓不死就行,她還有手有腳,如果有好心人願意給她一份工作她將感激不儘。
她在街邊坐了不到兩小時,就真的找到一份工作,當住家保姆,帶小孩。
從此她就靠這份工作養活自己,後來那家的小孩長大了,不再需要保姆了,她就又換了一家做保姆。
十幾年來,田嫂子換了幾戶人家,幾乎對她都是清一色的好評,她也從當初的一無所有淨身出戶,到後來靠積攢下來的工資在老家縣城全款買下一套樓房。
她不缺錢了,卻對男人徹底失望,再也提不起一點興趣。
在狄家的時候,她和張姐還隻是關係比較好的同事,能聊的來的姐妹,後來從狄家搬出來,突然有一天張姐建議兩個人住一個房間。
張姐的理由是主人家現在住的地方不寬敞,她倆住一個房間能省出來一間客房,兩人也能在休息之前說說話聊天不會寂寞。
她同意了,隻是……後來的發展越來越不對味!
田嫂子有過不安,她知道她們倆的關係不被大眾良俗所接受,尤其是這件事要是傳回老家,吐沫星子是真能淹死人的。
而她又貪戀張姐給她的好,那種感覺她在男人身上從來沒有得到過,現在卻在女人身上得到了,很矛盾,但又拋不開。
於是就在矛盾糾結中一天天的過下去,直到今天被發現了!
張姐對依欣然道:“太太,您要是怪罪就都怪到我身上吧,跟她沒關係,是我勾引她的。”
依欣然盯著張姐的眼睛,雲淡風輕道:“你沒有離婚,你倆這麼做不道德。”
張姐點點頭:“嗯,我是沒離婚,但我的婚姻就是幌子,是堵外人口用的,我們倆各過各的,他也有男朋友,我們相互都不乾涉對方。”
依欣然:……
張姐四十多歲,快要到知天命的年紀了,兒女雙全卻是形婚!
依欣然了解到,張姐是天生的喜歡女人不喜歡男人,對男人沒性趣,而田嫂子是被她掰彎的。
她對兩個女人的愛情雖然不理解,但是選擇尊重!
這個世界上任何一種選擇,隻要沒有侵犯到彆人的權益,都應該得尊重,尊重歸尊重,依欣然還是明確對張姐表示:“你和田嫂子必須有一個人辭職,或者你們兩個一起走我也沒有意見。”
理由是:職場上戀人不能在一起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