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欣然下樓後,酒店大堂站著一名三十多歲的男人,高達魁梧,滿臉的絡腮胡子。
依欣然來到他麵前,男人問:“你就是依欣然?”
“對,我是。”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你是依欣然?”
依欣然拿出手機搖了下:“要不你給我打個電話?這兩天我們就是通過電話聯係的呀。”
男人搖搖頭:“不,電話聯係隻能證明我聯係的人是你,不能證明你就是依欣然。”
於是依欣然從包裡拿出身份證,駕駛證,護照……醫保卡!
“你看吧,這些都能證明我是依欣然。”
她以為這些足夠了,誰知道男人仍然搖頭:“不行,證件可以作假,這些並不能證明你就是依欣然。”
依欣然都快要瘋了。
她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有人要求她證明自己是自己,用證件都不行,還用什麼?
她小心翼翼從包裡拿出結婚證,雙手捧著遞過去:“你仔細看,看完還給我,損壞一點點我會跟你拚命的,你可彆說我欺負你,人多欺負人少。”
男人警惕:“你還帶了彆人?我跟你說過隻能你一個人過來……”
依欣然驕傲的拍拍自己肚子:“這個放不下,必須帶著,我們兩個人你一個人,要是打起來就是以多欺少!”
男人愣住。
他是見慣了大風浪的,什麼樣的人都見過,但依欣然這樣的女人他還是第一次見!
男人讚賞道:“難怪狄霆深對你念念不忘,你真是個特彆的女人。”
誇歸誇,隻是有結婚證也不行。
男人理由很簡單,結婚證這種東西他沒見過,不知道真假!
依欣然這次沒轍了,所有她能想到的證明方式都拿出來證明了,還是不行,那得用什麼方法才能證明她是依欣然?
男人道:“從島上寄出去的信呢?”
“你能拿出那封信,我才能相信你是依欣然。”
依欣然鬆口氣,原來是這樣,她百密一疏,居然把信的事情忘記了。
她拿出那封信,信封信紙都保存完好。
男人隻看了一眼信紙就道:“你跟我走吧。”
現在輪到依欣然拒絕。
“你也得證明給我看,證明狄霆深確實在你那。”
男人笑了。
依欣然問:“你笑什麼?”
男人道:“我笑你們夫妻倆果然是最了解彼此的人,我出來的時候,狄霆深將這個東西交給我,讓我隨身帶著,說我管你要證明身份的東西,你也一定會向我也要一份,果然是這樣。”
男人說著從兜裡拿出一樣東西遞過來,是一個藏銀手珠串,這個是兩人去西藏旅遊的時候買的紀念品。
後麵刻了字,是一個然字。
依然看到刻了自己名字的手串,眼淚差點下來。
她立刻道:“我跟你走。”
手串是老公的,錯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