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你過來算算這個月的菜沒有錯,沒錯的話。你簽個名就可以領回來。”會計拿著一堆單據過來跟甄開放說。
甄開放接過來,一張一張跟自己包裡的原單對上號就做一個記號。十來分鐘就把賬單對好,合上來說:“沒錯就是這個數,我幫忙拿回家給文銳。”
“你們不是兩公婆嗎?錢也要分開,你不能自己拿著。開放,你家裡誰在管錢。像我家,錢一向抓在我手中,他們想錢必須我同意才能拿出來。”會計說。
“菜錢是我媽與文銳一起工作的賺來,要給回本錢彆人。一碼事歸一碼事,不能混在一起。回家後,再算好給回本錢多少,剩下的才放在一起。
在我家,誰管錢還不是一樣,都放在一起。沒錢就自己去拿,大數目的錢才商量後拿錢。”甄開放說。
“開放,你們家已經做得那麼大,為什麼還要廠裡上班,不如回家裡幫忙一起做。我聽說有些村民砍柴賣能你們,也能賺二十多塊錢一個月,比我們上班的人拿得更多。他們都能拿錢,你們也會賺得不少。
又有青菜要收購,縣城的店也需人手去看。開放,你沒想到回去幫忙嗎?換成我的話,家裡已經那麼好的條件,就不會來這裡受氣,回去自己做老板。”會計給完錢後,閒聊。
“彆說此事,我也想辭職不做。可我媽不同意,一直要求我留在這裡上班。每次提起,媽都會轉移話題不給機會我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