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同誌打斷他們。
“怎麼可能?吳同誌怎麼可能會去搶彆人家的孩子?”
聽林可可指控吳薇茵,傳達室的老大爺第一個不同意,“吳同誌每天都會經過我們這個傳達是去市場買菜,她去的時候空著雙手,回來的時候也空著雙手,旁邊,就是這個女人抱著一個小孩。買菜的時間還能去搶一個孩子。她這麼大年紀了,你們是在開玩笑的話嗎?”
“對啊,她打電話的時候,我全程都在,她沒有給自己的二兒子和二兒媳打電話,她這打電話是打給派出所的,告訴派出所自己在路邊撿了一個孩子,問派出所的同誌是他們過來帶走這個孩子?還是等會兒她有時間之後將這個孩子送到派出所去?”
傳達室老大爺的話一說完,那中年婦女的臉倏地白了。
她聽錯了?
吳薇茵壓根就沒有按照她給的建議去打電話,而是背著他偷偷摸摸地給派出所提前打了電話。
如果他提前打了電話,那她這就等於是提前報備了。
而後這邊派出所同誌,立馬將電話打到吳薇茵報警的派出所那邊去。那邊派出所很快給了答案,很明確地告訴他,之前確實有一個叫吳薇茵的女同誌打電話過來說自己在路邊撿了一個孩子。
“同誌,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林雲初目光如炬地看著中年婦女,“我媽說你經常和他一起去買菜,關係還算好,平時有事沒事會聊聊家常。請問你為什麼要這樣誣賴我媽!”
中年婦女整個人慌亂得不行。
往後下意識地看林可可。
林可可也心慌了,抬眸怒罵道,“你看我做什麼?”
然後她發現所有人都看著她。
林可可突然有一種自己像一個跳梁小醜。
“同誌,這件事情你得好好說清楚,不然的話你這就是在做偽證。我們可以控訴你,起訴你,除非你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
林雲初淡淡看著她,道,“我和林可可同誌,過招無數次,最擅長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一旦你留下了刑事案底,你們家的孩子以後將考不上高中,進不了國企。”
“你嚇唬我。”中年婦女有些瑟瑟發抖。
“林雲初你有意思嗎?這樣嚇唬人。”林可可大急的道。
生怕她再多說兩句,那人就立刻棄械投降。
不管她攔得多厲害,這位中年婦女還是被震懾到了。
“我錯了,我說謊了。孩子確實是吳同誌在街道上撿的,她去買菜的時候,手上並沒有孩子。是因為她讓我這樣說的。”
中年婦女指著林可可道。
林可可沒想到這些人這麼經不起盤打,這麼快就招了,惱羞成怒地問,“這是我的孩子,我為什麼要這樣?”
“我隻想將我的孩子找回來而已。你說話要負責任。”
“我也不知道你為什麼要這樣做,但這事確實是你找我做的,你給了我一百塊錢,說隻要我隻指認這孩子是吳同誌偷的,說服吳同誌將孩子帶回去,坐實他偷孩子的情況,就再給我兩百塊。”
“你胡說八道!孩子是我的,我沒理由這樣做。”
林可可大聲反駁。
“我也想不明白,這孩子明明是你的,你看到了之後自己為什麼不報上去,反而把他丟在街道上讓彆人撿走,撿走之後還要指認彆人偷的。但剛才聽到你們之間的吵架之後,我大概明白了。你們有宿怨。”
“這件事情我確實做錯了,我承認錯誤,請求領導同誌給我寬大處理,不要給我留刑事案底。”
她家兒子即將參加高考,若父母如果留了刑事案底,真會影響孩子參加高考,那她得不償失。
他家裡經濟條件比較窘迫,本來想通過這件事情賺點錢,但現在吳同誌那邊的人證物證都有,如果他在一味地去汙蔑彆人,隻會讓自己走入死路。
也隻會讓自己的情況變得更加糟糕。
辛辛苦苦將孩子養育大,不就是指望著他能好好上學,考個大學以後有個好工作。
“吳同誌對不起!我錯了,我一時鬼迷心竅,被金錢迷惑了雙眼。”
林可可整個人崩潰,大聲喊道,“你們不要聽她的!不要聽他的,她為了脫罪,故意汙蔑我的。”
“她沒有汙蔑你。”
派出所門口突然響起一記稚嫩且低沉的聲音。
裴安康走了進來。
“據我所知,這個孩子並不是彆人偷的,更不是我外婆偷的,而是你自己偷出來的。”
這一兩年,夥食好了之後,營養跟得上去,裴安康一下子就竄高了。
之前小小個的人,現在迎風就漲,好似雨後竹筍一樣,差不多快到1米7,站在人群當中,一點都不顯生澀,不顯幼稚。
已經有了他長大以後的那種成熟和老練。
“這是大人的事,你小孩子出來搗什麼亂?”
“小孩子出來不是搗亂,是來提供證據的。”裴安康將自己書包裡一堆照片找出來,遞給警察道,“警察叔叔,這是我路過他家的時候不小心拍的照片。”
照片裡大多都是林可可。
林可可戴著口罩,壓低帽子抱著孩子鬼鬼祟祟走在大街上的照片,然後抱著孩子,將孩子遞給齊天鳳的照片。
除了這些,還有很多林可可之前和陳琪在一起的照片。
林可可臉色大變,“你什麼意思?你偷拍我?”
“我這段時間熱衷於拍風景,你不小心入了我的鏡頭而已。”
裴安康神色不動地道。
“這是這幾天我拍的照片。這個人是誰你不是比誰都清楚嗎?”
裴安康問道。
林可可看著這些照片,嘴唇發抖,雙手發抖。
她被這個臭小子跟蹤了!而她卻從頭到尾都沒有發現。
她隱隱覺得,這件事情有些不好收場了!
林雲初則很震驚,她就說這段時間老不見裴安康,原來他除了乾拍風景這個活以外,還一直在觀察林可可的動態,且留了很多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