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秦軍也已經意識到,現在他們村子已經形成一個小型集市。
彆的地方好像七八年、七九年,集市就有恢複,而他們這裡卻需要等到八零年。
如果他們公社的經濟沒有什麼發展,恐怕會等到明年才會恢複吧?
秦軍記得,就算恢複也是在紅旗大隊,後來轉移到紅旗公社所在的那一條街。
而現在,他們小河小隊卻成為紅旗公社的經濟中心。
逛遊了一圈,秦軍發現,這自發形成的集市還不小。
他們村子東西、南北兩條中心路,都被一些小攤占據。
這裡不止是賣蔬菜、水果、五穀雜糧,還有各種農副產品。
比如粉條、粉皮,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牲口,比如豬、羊。
牛馬驢還沒有,因為這些大牲口現在都屬於隊裡的集體財產。
在村子最南邊,新蓋的房子跟前,就是牲口交易市場。
來到這邊,秦軍才發現,這邊才是最熱鬨的。
肉食,在這個年代肯定是最重要的,也是人們最為關注的。
所以,最邊上是賣肉的,繼續向南就是交易小豬的地方。
再向裡,就是賣養的一片小楊樹林。
剛剛走到小樹林邊上,秦軍就看到一個熟人,他大爺秦誌奇。
“老秦,再加點!”
“真不行,我這是給南邊水泥廠采購,價格不能太高。”
“你們那麼一個大廠,還在乎這點?”
“這是原則性問題,廠裡有統一采購價!”
“可我這羊好,出肉多。”
“要不然這樣,你把養宰了,我買肉,這樣誰也不吃虧。”
“行,你們這是預定?隻要給點定金,我就給你們殺!”
“這是十塊錢,你就殺吧!弄好之後,所有羊肉都送到廠裡。”
一筆生意談成,秦軍湊了過去,不用說,今天中午他肯定去水泥廠吃羊肉。
看到秦軍過來,秦誌奇拉著他走向一邊。
秦誌奇自然也知道,自家這個小侄子是個吃貨,看到好吃的就拔不動腿。
害怕他搗亂,所以就隻能拉著他走。
“怎麼了?我看他有好幾隻羊呢!”
“你不要搗亂,就算羊再多,我們還能一次全吃了?”秦誌奇沒好氣的道。
秦軍嘿嘿一笑道:“先買下來存著啊!”
秦誌奇翻了個白眼,他就知道會是這樣。
“現在的羊太貴,知道一斤活羊多少錢嗎?一塊錢。”
“現在一斤豬肉才多少錢?要票八毛,不要票最好的肉,也不會超過一塊六。”
“現在他們賣的可是活羊,一塊錢一斤,羊肉才一塊三毛錢呢!”
秦軍可不會被自家大爺忽悠了,他直接道:“人家不要票!”
“不要票是理由嗎?它還沒有一點肥肉呢!”
秦軍無語,這個理由很強大。
剛剛改開,物資匱乏,所有人都缺肉吃,特彆是肥肉。
之前的秦軍也一個樣,隻不過補了幾個月,他已經在控製飲食。
所以,沒有肥肉的羊肉,真是好東西。
戀戀不舍的看了一眼小樹林,裡麵的羊不少,他是沒必要一次買的太多。
“糧食是根本,莪們搞工業,也不能不重視糧食生產。”
秦誌奇再次瞥了他一眼,道:“現在田裡隻要拔草就行,我們的地有人管!”
秦軍嘿嘿一笑,跟著他向著水泥廠走去。
出了集市,越是靠近水泥廠,就越是熱鬨。
幾天沒過來,這邊的人好像更多。
從他們村子南邊,一直到石灰窯廠,到處都是車,都是人。
之前他過來,最多的是流動小販,其中最好的就是那家賣羊湯的。
現在可好,走出村子,就發現這邊到處都是草棚子,間隔一下,還能看到一些剛剛蓋起來的磚瓦房。
靠近一看,賣包子的,賣油條、豆腐腦的,還有賣茶水的!
秦軍還真是沒想到,他們這裡居然還能賣出茶水。
“都是一些裝卸工在喝水。”
看到秦軍的目光,秦誌奇解釋道。
“那些是小飯店吧?這個都沒人管?”
越過那些草棚子,來到一些新蓋的磚瓦房跟前,秦軍發現都是飯店。
這邊的外來人口多,自然就有需求。
“剛開始是公社食堂過來乾的,後來生意好,就蓋了房子,反正我們這裡不缺磚瓦!”
“這裡也不缺外來人員,他們要錢有錢,要票有票,生意那叫一個好。”
說到這裡,秦誌奇就笑起來。
“可公社食堂的大廚,就會做個大鍋菜,剛開始還好,沒有人跟他們競爭。”
說著,秦誌奇一指前麵,那麼多飯店,都是競爭者。
“不要說公社,就算是縣裡來人,都拿這些人沒辦法。”
“之前就有人來找麻煩,但是這裡的飯店,都是誰開的?各個大隊。”
“彆人還顧忌公社領導,那些大隊書記、隊長,誰在乎他們?”
“我聽說,紅旗大隊的書記和大隊長,直接跟玉愛國拍了桌子。”
“後來我們才聽說,原來人家城裡早就不管了。”
“後來縣城派人下來調查,那些大隊也是厲害。”
“人家直接說了,如果城裡的小攤小販取締了,他們這裡肯定一個小攤小販都不會有。”
“如果城裡的小飯店全部消失,他們這裡的飯店,也肯定一家不存!”
“看看那邊,賣衣服的!”
“原來誰敢做啊!這絕對是倒買倒賣,投機倒把啊!”
果然,繼續向前走了幾步,在水泥廠門口,居然有人用竹竿支起來幾個架子,上麵掛著一些衣服。
“喇叭褲?”
秦軍看了一眼周圍的人,這一個攤位之上看的人多,買的人少。
特彆是那喇叭褲,好像沒有受到太大的追捧。
“這褲腿怎麼這麼肥大?穿著舒服?”
“浪費布料!”
“人家不要布票!”
“這一條褲子十二塊,能買一噸石灰了!”
“價格倒是不算什麼,但是這褲子能穿出去?”
“還是看看這個吧?這麼薄,這麼長?這麼肥大,怎麼穿?”
秦軍順著幾個大姑娘的目光,看過去,一看,居然是一件風衣。
而越過人群,秦軍還看到一個有點熟悉的硬紙板,上麵是一個人放大的照片。
“高倉健?”
看著上麵帶著符號的名字,秦軍猛然間想起來,好像風衣是有追捕這個老電影帶起來的風潮。
仔細想了想,現在已經是八零年,北方也應該受到影響了。
人家七八年就在大城市之中上映,可他們在兩年之後,才會受到影響。
前世秦軍為了彌補這個遺憾,他還找出來這個老片子,特意看了看。
後來看,自然是沒有什麼特殊感覺。
但是現在看呢?因為我喜歡你!
這種直白的告白,應該很是震動人心吧?
“好看吧?不過現在不是時候,等秋天買一件還可以。”
就在秦軍看著衣服出神的時候,秦誌奇拉著他繼續向前走。
“那麼一條褲子賣十二塊,那件叫風衣,不要看著大,用的布也就那麼點,知道一件多少錢?”
“十五塊!”
“蛤蟆鏡呢?有沒有?”
在《追捕》裡,高倉健貢獻了這樣一身經典造型。
外穿米黃色風衣,內搭純黑色高領毛衣,下搭黑色喇叭褲。
再戴上大大的蛤蟆鏡,加之立體的五官、冷峻的表情,硬朗乾練的他不知征服了多少我國影迷!
但是,他這個造型實在是不夠經典,最為經典的肯定是女人穿喇叭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