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2 / 2)

摳門夫夫種田記 蔻紅 5094 字 2024-03-25

宋柏二十四歲,確實,在沈家屯漢子至多十□□就成親了,二十四歲的漢子,孩子都能有幾個了。沒成親的要不是身有殘疾或者家裡太窮娶不起媳婦,會被人笑是老光棍。

可沈慕這個模樣可不像是娶不起妻的。就衝這張臉,就是窮些也有那愛俏的姑娘小哥兒願意嫁。

宋柏跟沈慕說自己沒娶妻,沈慕年紀小不經事兒,劉氏卻是不大信的。

宋柏卻極為篤定:“我彆的記不清了,這件事卻可以保證,我確確實實沒有成親。我家裡應該隻有父母和一弟一妹。”隻是他們的樣貌卻在腦海中模糊不清。

他既然做了保證,劉氏也沒在這個問題上繼續糾纏。大不了讓他立下字據,就算將來有差池,宋柏也已經入贅到他們家了。再不濟自己兒子至少也是個平妻,不會落得個小侍的下場。

古代嫡庶尊卑不可亂,平妻和小侍差得不是一星半點。當然了,真如宋柏所說他沒有妻室是最好的了。

劉氏心裡滿意了幾分,“你父母尚在,親事能自己做主?”

“沒問題。”宋柏拍拍胸脯,“我爹說過,我們家倡導自由戀愛,隻要我喜歡比什麼都重要。”

自由戀愛是個啥?劉氏不明白,不過隻要宋柏能做主就行了。

退一萬步說,就算這人是個騙子,或者腦子好了之後不認賬,自己家也吃不了什麼虧:沈慕可還在孝期呢,劉氏準備讓他守夠二十七個月再圓房。將近三年的時間也能看出這人的好歹來。

真不是個好人,再一拍兩散就是了。到時候再去買個人也來得及。現在先讓宋柏把名頭占了,就不怕老宅來搶他們家家產了。

再說,這年頭能遇到個自己喜歡的人成親不是容易的事兒。既然是哥兒自己挑的,總要全一回他的心思。

“那成吧,不過我得先跟你說得了:沈慕他爹剛沒有,他現在是熱孝,雖然能成親,但你們可不能圓房,得守夠二十七個月的孝。你入贅到我們家,將來有了孩子,至少有一個小子得跟我們姓沈,給他爹延續香火。”如果孩子生的多,其他的姓宋也沒事,他們家不是那麼不講道理的人,不過倒不必現在說出來,規矩還是要先立好的。劉氏盯著宋柏的眼睛:“我再問你一次,你真的願意?不願意現在說出來,也彆說我們仗著你失憶欺負你。”

不但劉氏盯著他,沈慕也緊緊盯著他,手心都有些冒汗了。

這些事情對於宋柏而言沒一樣占便宜的,他……會答應嗎?

宋柏雖然有點疑惑,既然是熱孝為什麼這麼著急成親?不過雖然不能圓房,但也是孝道在上沒什麼可說的。能先簽下婚書,和沈慕確定了關係,他還是很願意的。

二十七個月誰知道會發生什麼,萬一小慕又從山上撿了彆的人回來可怎麼辦?

於是宋柏溫柔的看向沈慕,“我願意。小慕救了我的性命,不是他,我在深山裡躺一晚上,還不知道能不能活下來。那樣的荒山野嶺他能找到我、又好心救了我,這就是緣分。我們倆就是命中注定的。”

“……”劉氏被這一大盆狗糧砸得措手不及,隻覺得身上雞皮疙瘩都起了一層。她瞧瞧看了一眼自己臉越發紅的兒子:真沒想到,小慕居然喜歡這一口嗎……

“那行。”劉氏乾巴巴道:“我這就下山去找村長,把這事兒定下來,再找兩個人來幫忙把你抬下去,然後就在村長家把婚書簽了。你把你的路引先拿來吧。”

路引是宋柏的身份證明,上麵寫著他的姓名、籍貫,有了這張路引,村長就能把宋柏的戶籍落到他們家,而不會被當做流民處置。

宋柏毫不遲疑的拿出路引雙手奉上。

這番舉動又讓劉氏滿意了幾分。收好路引,她便轉身要下山,餘光瞧見沈慕立在那兒,想跟自己下山又有些舍不得,一副踟躇的樣子。

兒大不中留啊!

“你就在這兒待著吧,等他吃完了東西再收拾了籃子回去。”劉氏道:“早些回去,待會兒村長他們要是來抬人,瞧見你可不好。”

在心裡又兀自感歎了一番,劉氏便下山了。

沈慕其實剛才也被自己的狗糧噎到了,此刻看宋柏還有些不好意思,手裡攥著個裝水的竹筒扭來扭去。

“你……你剛剛說的那話,是真的啊?”

作者有話要說:  大家國慶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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