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第 56 章(1 / 2)

蓄意 公子琅上 9519 字 2024-03-25

鐘宛停住腳步。

她說:“沒有勝算?”

對方說:“是。”

“庭都沒開你就知道我們沒有勝算, 怎麼,底氣這麼大?”

“那麼鐘小姐可以看看。”對方抬了抬眼鏡,笑:“其實要我說, 這場官司根本沒有打的必要,那麼多年以前的事了, 就算傷情勉強鑒定為輕傷,還是說,你覺得這樣就能整到誰麼。”

這些天,很多人這樣跟鐘宛說過。

那麼多年的事了,有什麼好打官司的?本來秦家就出了秦似名那件事, 她還一定要跟秦忱磕到底。

硬碰硬, 就算秦忱不好過了, 她也不會多舒服。

“起訴狀你應該也看過, 既然這樣,我想為什麼要打這場官司,大律師應該比誰都清楚。”

鐘宛淡笑:“有這個時間和我說這些, 不如多看看自己的答辯狀。”

鐘宛離開了那兒。

等候室裡,律師正在和李寒嶼聊相關細節, 對於這件案子,李寒嶼大多是沉默狀態, 也不知道是不想回憶過去還是本身不喜歡說話。

當初他本來是不同意打這場官司的, 鐘宛都沒抱什麼念頭了, 然而當晚他忽然打了個電話過來,支支吾吾地說自己同意。

同意出庭指證秦忱。

所以,鐘宛才能著手準備這件事。

可是,看對方的態度壓根不像想打的樣子。

打官司,要麼是原告非常迫切, 要麼是被告才有他這樣心不在焉的狀態。

李寒嶼作為被告這樣,她有些看不懂。

說哪裡不對又說不上來。

離開庭時間還有幾十分鐘,陰雨天,室內很悶。

鐘宛暫時去了外頭,站在屋簷下,一邊看著雨水往下滴,下意識地去摸煙,才記起自己穿著是套裝,這種衣服不方便帶這些,她也就沒帶。

她垂下手。

不知道怎麼了,明明沒有煙癮的,最近卻格外貪戀這些。

像是要壓下什麼,心煩意亂的時候總要來上一根,以前她不懂,不懂現代那些人為什麼要靠煙酒消愁,現在懂了。

莫名的,想到了剛才秦忱的辯護律師說的話。

為什麼一定要打這場官司?

是真的那麼恨秦忱,要幫人討公道,還是隻是她自己一直以來心裡的一個執念。

一個,對於秦忱的執念。

她真的不知道。

她想離秦忱遠一點,可是做的一切全都是因為他,她說自己對秦忱沒有一絲個人情感,可是確確實實會因為他而衝動。

說不清了。

雨還在下,鐘宛望著城市灰蒙蒙的天,一語未發。

到了法庭規定時間,雙方準時出庭。

一切按正常流程走,鐘宛作為原告證人出席,同行還有辯護律師,同時秦忱也到了被告席。

鐘宛轉頭便看見了他,秦忱盯著前邊的法官,麵色平靜。

許是感覺到她的目光,側眸看了過來。

那一眼很淡,淡到什麼神色都沒有。

之後他視線移了回去,鐘宛也認真聽法官簡述案由。

案子,是八年前受害人李寒嶼受到故意傷害,導致手指挫傷,神經係統損傷,會有一定程度感官障礙。

原告指證是秦忱故意傷害,有蓄謀的行為。

很快律師讀辯護詞,並對鐘宛準備的證據進行辯論。

“先不說事情過去了多久,原告為什麼不選擇在當時進行上訴而是八年以後上訴,我質疑原告方的傷情鑒定,輕傷一般情況下指人體組織或器官受到的損傷導致部分功能障礙,包括損傷後的並發症、後遺症等等都在其中,原告的傷情不影響正常生活,我認為不涉及輕傷。”

“那麼被告方律師應該也要清楚這是法庭,法庭上講究的就是實質性的證據而不是所謂的認為,傷情鑒定是權威機構鑒彆的,你也說了是部分功能障礙,受害人的手指會有一定感官障礙,如果這都不能算,那被告律師您認為還需要什麼才可以證明。”

“但是據我所知原告方目前的工作是汽修工人,能做這一行需要一定技術含量,如果能進行這一行業的工作是否說明八年後的今天傷情其實已經恢複,最起碼沒有說的那麼嚴重,況且如果一定要說故意傷害,需要證明確實是被告本人所做,目前原告方整理的證據裡好像並沒有能直接指出事情確實是被告所做。”

“我方證據已經非常明確,事情就是秦忱先生指使並且實施,過程一早也已經說得清清楚楚,對方律師為什麼一直在鑽空子。”

雙方輪流舉證並對證明力大小進行辯論。

最終舉證完畢。

秦忱那邊並不占優勢。

傷情鑒定在這兒,證據也有,結果會怎麼樣顯而易見。

鐘宛全程旁聽,偶爾會看秦忱。

對方神色淡然,仿佛聽的不是和自己有關的庭審,而是聽的什麼戲。

她想到那會對方律師說的話,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籌謀什麼反轉。

雖然以現在的局勢,要反轉幾乎不可能。

同樣她也注意到李寒嶼的狀態非常不好,從進來以後便一直低著頭,不管哪方律師說話都不敢抬頭看。

極度不安。

到最後輪到被告人做最後陳述,所有目光都轉到秦忱身上。

卻見他看向李寒嶼,輕笑:“問我的意見,不如直接問問原告方的意見,我更想知道李先生是怎麼想的。”

所有人又看向李寒嶼。

後者明顯身體一繃,整個人情緒都不是很好。

“問、問我?”他怯懦著,看向秦忱。

“是啊,李先生這麼恨我,應該有很多話想對我說。”

李寒嶼低下頭,一聲不吭。

法官詢問他:“原告還有沒有什麼話要補充?”

這個環節,他們一早說過。

辯論到最後直接讓法官宣判結束,李寒嶼什麼都不用說,隻需要加一些補充條款。

可是這時候他卻慢慢地舉起了手:“有,我有話要說。”

仿佛壓了很久的話,到了這時終於可以說,對方目光出神地盯著一個方向,說:“不是秦忱。”

“當初,不是秦忱開的那輛車。”

此言一出,不止鐘宛,全堂都有些隱隱訝異和震驚,不懂這是個什麼一出。

最後這一環節過後,法官可以直接宣判辯論結束,進行最後的合議庭評議,他現在這樣說,不僅僅是影響最後的判決,而是攪亂整個法庭。

“我選擇放棄訴訟權利,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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