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馨月接到他的指示後,立刻前往港島處理此事,在三天之內完成了這個任務,並且把錢打到了參議員的公司帳戶上,參議員也是直接收他的錢,而是要給他發一批米國的貨物,從表麵上看完全就是一筆生意。
方仁正覺得這種情況真是很隱蔽,參議員從做生意中得了好處,然後幫他辦事,根本看不出來,他有收受賄賂的嫌疑,米國是以商立國,政府官員做生意是被允許的,因而當了參議員以後,生意做大就很正常的了。
而在華夏,政府官員是絕對禁止經商辦企業的,所以**的官員想收受賄賂,隻能直接從行賄者手中拿,而這樣的情況就容易暴露被抓,不那麼隱蔽。
把貨物的訂金打過去之後,方仁正就等著參議員去給幫忙了。不過他中間也給律師打了電話,這名律師接到他的電話後,就表示他查到了一些情況了,但是還沒有確認寧守一是不是讓聯邦調查局的人給抓去了。聽到這話,方仁正又給氣的不輕,他感覺這律師是在忽悠他,李馨月是怎麼給他推薦的律師,簡直是誤人
子弟。
方仁正真想把律師費要回來,不找他當律師了,可是想想又不行,萬一這小子因為他要回律師費而暗中使壞呢?那豈不是又不好了?
錢打入參議員公司的帳戶後,沒過幾天,司徒中強打電話告訴他,寧守一有下落了,就在聯邦調查局的手中,說是他參與了一起欺詐的案件,正被關著呢,如果想把人給放出來,需要法律上的手續。
方仁正一聽,便問到底該怎麼辦,司徒中強就就讓他找律師去給寧守一辯護,然後參議員再施加壓力,大概就能把人給放出來。
聽到這種情況,方仁正心想幸虧沒把律師給辭了,立即聯係那名律師。那名律師能力有限,而且很會忽悠當事人,現在聽說方仁正自己把人給找著了,一時非常驚訝。得知寧守一所在的地方,他才立即去見寧守一。
寧守一此時讓聯邦調查局的人給關在一個很隱蔽的地方,至於他涉嫌什麼欺詐的案件,他都一無所知。
律師見了他以後,聽說這事,就很氣憤,直接去找當地的檢察官,提出這個問題,要求檢察官立即指令聯邦調查局放人。
律師到這個時候才儘力起來,經過幾番交涉,檢察官與律師以及寧守一本人簽訂了協議,撤銷了對他欺詐案的指控,才把寧守一給放了出來。
律師很快就把這個消息告訴了方仁正,方仁正連忙去接寧守一。寧守一從裡麵出來,一看見方仁正正在等著他,感到很意外,而鬆下智子也跟著方仁正來迎接他了。
見到寧守一後,方仁正也不好先問他在裡麵經曆了什麼,隻是把他給接走了。寧守一坐在車子裡,看著他們兩個慢慢地說道:“謝謝你們了。”
方仁正連忙說道:“寧老,您不用客氣,這些天我們都擔心死了,以為你失蹤了呢,律師都找不到你在哪裡,他們到底把你怎麼樣了?沒什麼事吧?”,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