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置地(2 / 2)

賀宗平聽了,一時心潮澎湃起來,作為駐京辦主任,他一直想著能擁有一個高檔次的駐京辦啊,他自己住著不但舒服,各級領導來了,他也臉上有光。

“方總,你說這個事怎麼辦,我向領導彙報,一定保證讓你滿意。”賀宗平現在想積極促成此事。

方仁正點了點頭,便跟他講:“先把地拿下來,我再跟你講開發的事情吧。”

賀宗平覺得也是,想了一會,便帶他一起去見區政府領導。協議由省政府與區政府簽,錢由他來付。

方仁正聽了之後,便多了一個心眼,如果這塊地能直接以他的名義買下的話,那就好了,因為如果協議是由省政府與區政府簽的,將來這地的所有權還是省政府的。如果地價不漲,那自然沒事,而如果地價一漲,省政府難保不會出爾反爾,跟他翻臉,說地是省政府的,他來開發是借雞生蛋,這賺的錢,要歸省政府所有。而他花的這五千萬以及後續的開發費用,隻是省政府的借款,到那個時候,這點錢還算的了什麼,相比起房地產的升值,這隻不過是九牛一毛了。

記 因而等到賀宗平想跟區政府簽訂協議的時候,他突然說道:“賀主任,你看這塊地如果由省政府來簽協議的話,是不是有點麻煩?我要先把錢轉到省政府帳戶上,然後再交給區政府,不如這個協議由我來簽,我直接打款給區政府,拿到地之後,我開發出來房產,免費送給省政府使用,你看行不行?”

賀宗平忽然聽他這樣講,一時有點迷糊,拿不定主意了。要說不是他不知道土地的重要性,而是此時他要麵對的是五千萬元資金的壓力,要不是方仁正願意出這錢,省政府肯定不會同意買地的事。

現在省政府同意買地,區政府也答應賣了,可這五千萬元算是省政府借方仁正的,到時候這筆帳可就算在了駐京辦的頭上了,省政府肯定不會還這筆錢的,駐京辦算是個實體單位,亦官亦商,隻有駐京辦自身能盈利了,才能還的上這筆錢。這還不包括下一步開發建房子的錢。

賀宗平不想背這一樣一筆債務,如果不讓駐京辦背債務,同時還能讓駐京辦有地方辦公,不用花一分錢,那麼他肯定是同意的,隻是這事之前方仁正沒講過,不知省領導是否會同意這個方案,如果同意的話,可是要簽協議的,免得方仁正將來反悔。

賀宗平思考半天,決定向省領導彙報此事,先征求省領導是什麼意見,再作決定。方仁正知道此事也非同小可,他此前沒這樣講,是因為他不知道賀宗平能不能與區政府談好,把地買下來,現在能買下來了,他當然要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防止將來出現什麼糾紛,省政府會出爾反爾。

賀宗平就向省長李國富作了彙報,李國富對此事並不積極,如果不是曹國慶的上級出麵聯係他,他才不會管這事。

現在聽說方仁正自己出錢買地,然後建成房子,還能免費給省政府用,他心想有這樣的好事,乾嘛不同意?省裡頭現在資金短缺,恨不得一分錢辦成兩半花,駐京辦那攤子的事,最好不要花省政府一分錢,借的債省政府也不想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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