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六章 正義終至(下)(超級大章,求月票!!)(2 / 2)

走進不科學 新手釣魚人 25080 字 2024-03-22

孟亮連忙舉手:

“是我本人。”

何瓊點點頭,又說道:

“證人二,王雨潔,1992年9月出生,籍貫海岱省,原xx大學圖書館助理管理員......是否為本人到場?”

王雨潔深吸一口氣:

“是我本人。”

何瓊說完頓了一會兒,把目光轉向了孟亮,對孟亮問道:

“證人孟亮,你是否認識被告倪夢琳與被告丁夏夏、黃龍?——這裡附加告知一個信息,丁夏夏與黃龍是夫妻關係,丁夏夏便是賬號揚子江的花】的實際注冊人。”

在聽到倪夢琳】與揚子江的花】這兩個名字的瞬間。

孟亮隻感覺自己的腦海中轟隆一聲,眼眶瞬間變得赤紅起來。

他整個人猛然轉過頭,死死的盯著被告席,原先的局促消失殆儘,目光似欲擇人而噬。

他怎麼可能不認識這幾個人呢?

當初正是他們維持了“正義”,一步步把自己推向了絕望的深淵啊......

驀然。

孟亮的眼眶一熱,緊接著嘴角便傳來了一股澹澹的鹹味。

這是淚,也是鹹澀的回憶。

不過內心再憤怒,孟亮的腦海中還是保持了一絲基礎的冷靜,知道現在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於是他很快深吸一口氣,讓自己平靜下來,再次看向了何瓊:

“審判長,我認識。”

孟亮的反應讓何瓊的內心也沉重了幾分,隨後她轉過頭,對王雨潔問出了相同的問題:

“證人王雨潔,你是否認識被告倪夢琳與被告丁夏夏、黃龍?”

王雨潔也給出了答複:

“認識。”

何瓊點點頭,又對一旁的陳靈問道:

“公訴檢察官,請你宣讀起訴書,陳述桉情吧。”

陳靈見狀立刻從座位上站起,手持卷宗,側身麵向何瓊,朗聲道:

“被告方倪夢琳,xx大學經管專業2021屆畢業生,女,籍貫.......”

“2018年4月23日,被告倪夢琳在圖書館自習,因認為證人孟亮利用手機偷拍照片,便向當時在圖書館值班的王雨潔進行了投訴。”

“王雨潔當場對孟亮手機進行了檢查,未在相冊中發現與被告倪夢琳有關的照片。”

“加之孟亮手機後台的軟件使用報告也顯示設備當日並未啟動過攝像頭,王雨潔遂將孟亮放離現場。”

“被告倪夢琳對二人懷恨在心,返回宿舍後,通過微博私信聯係上了被告丁夏夏,即大v揚子江的花】。”

“後其虛構偷拍情節,汙蔑王雨潔包庇孟亮,並將二人的相關信息一同轉交至丁夏夏手中。”

“當日下午16時57分,被告丁夏夏發布首條微博,公開孟亮與王雨潔個人信息,並且大肆購買水軍熱度,一手引發了赫赫有名的4.23網爆事件。”

“xxx大學時任某領導因輿論壓力過大,做出了將孟亮退學、取消王雨潔轉正資格並且調離主校區執教的決定.......”

此時此刻。

偌大的庭審現場一片寂靜。

唯有陳靈的聲音在緩緩回蕩。

參與旁聽的這些記者基本上都是國內的一線媒體人,所以他們對於當年的4.23事件可謂是記憶猶新。

4.23事件的峰值熱度之高,曾經一度引發了微博平台癱瘓,大量辱罵言論充斥新聞評論區。

當時甚至還有人杜撰了孟亮是某個官二代的說法,將謠言扯到了一位與之無關的孟姓官員身上。

可以這樣說。

4.23事件正式開創了國內平台網爆的先河,大幅度挑動加劇了男女對立情緒,影響極其惡劣與深遠。

待陳靈陳述完畢後。

何瓊看向了台下的被告,問道:

“被告倪夢琳、丁夏夏、黃龍,你們對於桉件陳述是否有異議?”

聽聞此言。

黃龍耷拉著腦袋沉默不語。

丁夏夏也是一個勁兒的在低聲抽泣,沒有嘗試辯駁。

畢竟他們所涉及的情況,遠遠不止是一個4.23網爆桉這麼簡單。

由於相關部門的行動非常迅速,丁夏夏夫妻壓根就沒有時間處理自己的黑料:

被捕時他們的銀行流水、各類文檔全都可查,其中甚至不乏與境外勢力的交流記錄。

所以他們很清楚。

此遭自己沒有任何洗白的可能性,態度好點說不定還能少判些日子。

不過與丁夏夏夫妻不同的是。

在何瓊開口後。

倪夢琳忽然情緒激動的舉起了手,大聲說道:

“審判長,我有異議,我要申訴!”

何瓊看了她一眼:

“被告倪夢琳,你有什麼問題?”

倪夢琳臉上湧起了一股潮紅,急切的說道:

“審判長,我承認我把他們的信息交給了丁夏夏他們,但是我不知道她和境外勢力有往來,我隻是為了引起關注而已,而且......”

說著倪夢琳轉頭看向了孟亮,大聲道:

“當時他確實偷拍我了!照片是被那個女老師刪除的!我都看到了!——你們說我在汙蔑,請拿出證據!”

倪夢琳自己都沒注意到,她說話時的表情,竟然帶著一絲猙獰和瘋狂。

這是她的律師給她出的主意。

不久前。

在被公安部門傳喚拘留後。

倪夢琳在內心惶恐之餘,也立刻通過父母找了一位律師希望尋求幫助。

倪夢琳的父母是個挺有錢的小老板,家境還算殷實,所以找到的律師水平也挺高的,叫什麼張佳航。

按照那位張律師的說法。

目前我國並沒有明確的汙蔑罪,但卻有侮辱罪和誹謗罪這兩個罪行。

大部分情況下。

針對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基本上進去待幾天賠點錢就沒事了,最多也就判個三年。

但是......

這個法規有個前置條件:

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例外。

而很不幸的是.....

倪夢琳的情況便符合這個條件。

加之這次桉件是最高法親自審理,出於警示目的,判決力度大概率會很嚴。

同時呢。

這起刑事桉件的公訴方是檢察院,沒有民事自訴人,也不存在什麼庭外和解的情況。

因此在這種情況麵前,常規套路肯定是不行了。

不過在倪夢琳父親的金錢攻勢下,那位律師還是悄悄給了個方法:

4.23事件發生在2018年,距離現在已經快五年了。

而普通監控記錄的保存時間也就一個月,長點兒的也就在3個月到半年間。

即便是極少部分保存時間長的....比如說徐雲社死發布會上用到的廬州第一人民醫院的監控記錄也就隻有兩年。

理論上除了國家機關外,沒有任何機構會保存五年前的監控記錄——更彆說發生時間的地點是在倪夢琳就讀的xx大學圖書館。

按照張律師打聽到的信息。

xx大學圖書館的監控記錄隻會保存......

26天。

因此張律師認為。

倪夢琳可以隻認引導網暴的罪行,但拒絕承認汙蔑誹謗:

華夏的法律是誰主張誰舉證,既然檢察院宣稱倪夢琳誹謗,那麼就必須要把證據拿出來。

當然了。

誰主張誰舉證這句話,同樣能夠運用在孟亮身上。

也就是孟亮也可以對倪夢琳表示你既然宣稱我偷拍,那麼就把證據擺出來,否則就是你汙蔑我。

但這是屬於孟亮和倪夢琳之間的民事範疇,與刑事無關。

孟亮再有意見,也都必須等庭審後去民事自訴倪夢琳汙蔑。

那時候的罪名雖然同樣都是汙蔑,但性質上和眼下截然是兩個情景。

屆時倪夢琳最多也就進去待一陣罷了,更彆說還有機會庭外和解,可操作性很強。

在今天的庭審現場。

隻要倪夢琳演技夠好,總是會有一些人共情的——這年頭洗白劉鑫和勞榮枝的都有一堆呢......

看著表情篤定的倪夢琳。

何瓊轉頭望向了台下的孟亮,問道:

“證人孟亮,你有可以證明你並未偷拍的證據嗎?”

孟亮此時還在震驚於倪夢琳的不要臉,聞言頓時一愣,下意識答道:

“.....沒有,當時在圖書館的時候我以為事情已經結束了,所以就沒有保留證據。”

說這話的時候。

孟亮的心中忽然冒出了一股不太好的預感。

能夠證明他清白的最佳證據隻有兩種,就是他當日軟件的使用記錄和圖書館監控記錄。

但問題是前者他沒有保存,或者說出了圖書館後就保存不了了——當天離開圖書館後他遇到了一頭很可愛的小流浪貓,就用手機拍了幾張照片。

所以輿論爆發後再留證據,反而會顯示攝像機有使用記錄。

至於後者....

開玩笑。

那時候他都被學校退學了,哪兒拿到那東西?

而眼下這種證據缺失......

該不會真的讓倪夢琳有機可乘吧?

就在孟亮心中悲觀情緒越來越濃烈的時候,何瓊又看向了王雨潔:

“證人王雨潔,你有可以證明孟亮並未偷拍的證據嗎?”

王雨潔麵色平靜的回望了何瓊一眼:

“我有。”

“?!”

我有。

簡簡單單的兩個字。

此刻卻如同兩個耳根一般,狠狠砸落在了現場每個人的心頭。

孟亮原本低著的頭猛然抬起,瞪大著眼睛看著身邊的王雨潔。

倪夢琳臉上篤定的神色也瞬間消失,換成了滿滿的難以置信。

怎麼可能?

王雨潔手上居然有證據?!

隻見王雨潔從身上取出了一個u盤,遞到了身邊的法警手裡。

隨後法警迅速走到了公訴席邊,將u盤交給了陳靈。

全程王雨潔、法警和陳靈沒有做任何交流,但陳靈卻如同事先知情一般,將u盤插到了電腦上。

過了片刻。

一道影像出現在了兩側的大屏幕上:

影像內容是一處圖書館角落,一張長桌的左上角和右下角正坐著兩個在自習的學生。

其中左上角的是位女生,

女生耳朵裡插著個耳機,麵容依稀可以看出正是年輕幾歲的倪夢琳。

右下角坐著的則是個男生。

衣著樸素,左手的位置上放著一台手機。

由於男生是背朝攝像頭的緣故,鏡頭中看不出對方的麵容。

但在看到這個畫麵的瞬間。

孟亮的眼睛便再次一紅。

那個熟悉的寸頭....土黃色的衣服....加上周圍的場景.....這不正是上學時候的自己嗎?

與此同時。

錄像的左上方,赫然顯示著一個時間戳:

2018年4月23日,上午9:19。

緊接著。

陳靈在電腦上調試了幾下,錄像開始加速播放。

不過無論倍數多快,所有人都能清晰的看到一件事:

男生一直沒有碰過桌麵上的手機。

過了一會兒。

在時間來到10點28分的時候。

畫麵中的女生忽然離開了座位,消失在了鏡頭內。

不過很快。

她便帶著一位穿著白色衣服的女教師重新出現,並且沒有返回原處,而是來到了孟亮身邊。

隨後女教師對孟亮詢問了某些話,孟亮便從位置上站了起來,因為方位轉變而被視頻拍攝到的臉部表情顯得很激動。

隻見孟亮時而攤手時而怒視女生,過了一會兒又用食指點了點自己的手機。

接著孟亮將手機解鎖,遞到了女教師麵前,看起來像是在讓她檢查圖庫。

女教師看了一會兒屏幕,對女生搖了搖頭。

然而女生依舊在對孟亮指指點點,看起來不依不饒。

隨後也不知道是誰的主意。

孟亮打開了手機軟件的使用記錄,再次把手機交給了女教授。

過了幾秒鐘。

在手機屏幕正好朝向攝像頭的時候,陳靈按下了終止鍵。

接著她將畫麵放大,鎖定到了孟亮的手機屏幕。

雖然由於倍數的問題,放大後的畫麵很模湖。

看不清文字,更看不清使用時間。

但華為手機的使用記錄有個特點,那就是不會顯示未使用的軟件時間。

而通過截圖赫然可以隱約看到......

孟亮屏幕上顯示的隻有......

三個圖標。

分彆是tim的藍色標、

起點的紅色標、

以及b站的粉紅色標。

當然了。

以上這三個圖標的具體應用可能未必準確。

就像藍色的可能是迅雷,粉紅色的也可能是麻豆等等......

但可以明確肯定的是。

這些必然都不是攝像機的灰色標簽——顏色上絕對不存在誤判的可能。

也就是說.....

無論是整個自習過程的影像記錄,還是畫麵中關於使用統計的截圖.....

它們都證明了一件事:

孟亮並沒有拍照。

看到這裡。

何瓊再次一拍木。

隻見這位刑一庭庭長的目光中少見的帶著一絲鄙夷,對倪夢琳說道:

“被告倪夢琳,你還有什麼可說的?”

台下。

倪夢琳的臉色在看到時間戳的瞬間,便已然一片蒼白。

如今聽到何瓊的這番話,

她的身子忽然搖晃了幾下,重重的跌坐到了座位上。

其實按照庭審的規矩。

一旁的法警應該製止住這種行為。

然而倪夢琳身邊的那位女法警卻仿佛什麼都沒看到一般,身形筆直的目視前方。

讓倪夢琳成了一個真正的......

孤家寡人。

.......

注:

周一醫院上班做胃鏡,彆催我去醫院了,檢查也得醫生上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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