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一人追殺一隊,可還行?(1 / 2)

清末的法師 黃文才 14252 字 2個月前

一戰時,馬克沁重機槍+鐵絲網+塹壕=屠宰場。

自從有了馬克沁,遊牧民族都變得能歌善舞了。

即便到了二戰,也是德國班級標配,隻要摟火了,全班人都要為它扛彈藥。

趙傳薪不用彆人扛彈藥。

他隻是靜靜的等著,口頭不斷的謾罵。

這些師生暫時生命無虞,還沒有被流彈誤傷的,因為全程都是趙傳薪在向外輸出。

他玩槍日久,絕不會出現反向Q的失誤。

有男生忍不住道:“趙先生,再不開槍,一會兒他們衝過來了。”

如此緊張的戰場上,趙傳薪居然還有心情回頭朝那男生齜牙樂:“不急,就是要讓他們先衝一會兒。”

馬克沁大致上有三種打法,一種是遠距離打長點射,一種是遠距離45度角曲射大麵積交叉覆蓋,最後一種就是讓人覺得很搞笑的那句:“等敵人近了再打!”

戰場上,馬克沁要經常換陣地,不然活不過一分鐘。

不過在這,外麵那些散兵遊勇,以為抄了點日德的皮毛就能稱為“強軍”北洋士兵,趙傳薪在這等著就夠了。

他就是要等近了再打!

反正他們無法大麵積鋪開,朝趙傳薪集火。

沒那個地理條件。

果然,那邊的王占元等了一會兒,見趙傳薪隻是謾罵,卻沒有繼續開火。

他誤以為趙傳薪是沒彈藥了。

正常人的思維裡,一個人再厲害,所攜彈藥量也十分有限。

而趙傳薪在美國的那些傳聞,許多國內的懂軍事的人是嗤之以鼻的。

文無第一武無第二!

他們認為這些傳聞裡麵肯定是討巧了。

以訛傳訛罷了。

王占元抱著同樣的想法。

所以,他對副官說:“讓弟兄們上!”

北洋兵裡,多數還留著長辮子,大蓋帽後麵拖著長辮,看著十分可笑。

他們端著槍小心翼翼向前,大辮子甩動著。

趙傳薪架設馬克沁的角度妙之毫巔,剛好卡住大門拐角,槍口彆在禮堂門框上。

外麵人看不見他,但是他隱約能透過魔鬼水晶眼鏡,穿牆看見外麵正在逼近的北洋兵。

等一群人靠的近了,趙傳薪腳掌蹬了一腳後麵的桌子腿,人朝門口正中央移動過去,馬克沁槍口彆著門口牆壁為中軸,下麵支架發出令人牙酸的“吱嘎”聲。

然後,

塔塔塔塔……

師生看不到外麵,但能聽見激烈的慘嚎聲傳進耳朵裡。

每叫一聲,他們便哆嗦一下。

另一個視角,王占元看的更直觀。

隻見屬下的兵一排排的倒下,場麵慘烈的如同煉獄。

在禮堂門內,馬克沁噴吐很長的火舌。子彈以極快的速度飛出,飛向鮮活生命體。打誰身上,誰身上便開始噴血。打在地上,地上會冒煙。打在牆上,火星飛濺。

很多人連哼都不會哼一聲,直接就斃命。

這,就是馬克沁重機槍的威力!

此時的北洋軍,還處於訓練階段,鮮有能真正上陣對敵的機會。

王占元從未見過這種慘烈場麵,一時間呆立當場,腦袋裡空空如也,連槍聲似乎都變得小了,手下衝殺,然後被韭菜一樣收割倒地的動作變得緩慢。

這樣,促使他看的更加清晰,精神被一波波血肉橫飛場麵所衝擊著。

他不懂,這是因為過於恐懼,腎上腺素激增到一定水準,才會出現的狀況。

然後,那個勁兒過去了,聽覺可視覺都恢複到正常。

副官臉色蒼白如紙,在他耳旁不知是第幾遍喊:“讓兄弟們撤吧,衝不過去!”

王占元猛地打了個激靈。

這個在下個紀元,將以統治殘暴、貪鄙無度為名的軍閥頭子,此時被嚇傻了。

他覺得褲襠裡溫熱,有液體順著褲管流淌下去。

他趕忙道:“撤,快撤回來!”

反應就慢了那麼幾秒,又多倒下了七八具屍體。

實際上,就算他不下令,那些北洋兵也已經潰散奔逃。

金屬彈鏈穩定,趙傳薪子彈幾乎是不停火的。

而且即便是重機槍,他的精準度也極高。超強的力量,確保了操控的穩定性。魔鬼水晶眼鏡,確保精準度。

直接將外麵北洋軍打的潰不成軍,血流成河。

聽見外麵槍聲停頓,趙傳薪也熄火了,那些抱頭縮在牆角的師生愣愣的看著趙傳薪。

在馬克沁槍管兩旁,灑落不少水漬。

因為是水冷係統,開槍的時候,難免會滲出來一些。

趙傳薪起身,拎著馬克沁的支架向上提了一下,馬克沁便消失不見。徒留地上一攤水漬。

一群人大眼瞪小眼,都不知道這是怎麼辦到的。

而此時,趙傳薪叼著的雪茄還未滅呢!

手再揚,一把李恩菲爾德匣式步槍在手。

哢!

拉上槍栓。

回頭,他朝英華喊道:“斂之先生,記得要好好報道今天的事。內容我都替你想好了,標題是——震驚,北洋軍殘害百姓。

內容是——趙傳薪遭遇以王占元為首的北洋軍迫害,逼不得已奮起反抗。趙傳薪浴血奮戰,不是敵手,最終在血泊中,點上了最後一根雪茄煙,仰天長歎——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膽肝兩昆侖!”

“……”

英華一愣,好你個滑頭。

“不是敵手”,“最終在血泊中”,加上最後一句譚嗣同的詩,這看似悲劇英雄,可實際上卻什麼都說明不了。

因為不是敵手,卻沒說敗;在血泊中,卻沒說倒。

而那個標題,更值得玩味。

很博人眼球的。

彆說,英華還真想試試看,這種手法會不會讓《大公報》銷量激增。

說完,趙傳薪不等英華答話,便扛著步槍出了門。

有男生大聲問:“趙先生,你要去哪裡?”

趙傳薪頭也不回的擺擺手:“追殺他們去!”

眾人聽得一呆!

北洋軍一個協差不多得有四五千人,當然來的沒那麼多,估計一二百人是有的。

一個人,追殺一二百人,可還行?

雖然演講效果很拉胯,但也算是紗布擦屁股,在這群學生麵前漏了一手!

趙傳薪還是比較滿意的。

他沒開玩笑,扛著步槍真的追殺了過去。

砰!

砰!

砰!

不知這其中有幾人,將來平步青雲,能當個軍閥頭子。

趙傳薪提前扼殺了這個可能,也不知道這算不算解民於倒懸。

他即便用步槍,也是一槍一個小朋友。

前麵的王占元被副官攙扶著,和一群潰敗的北洋兵一同玩命的跑。

至於為何要扶著?

因為腎上腺素激增後遺症是手腳發軟。

他自己跑不動!

回頭看看,每一聲槍響,就有個手下倒地,王占元也不用副官扶著了,身體重新煥發力量撒丫子就跑。

副官:“……”

趙傳薪追一群人很有經驗,因為在美國的時候都經曆過。

這要分情況的。

如果他隻是追幾個人,那使勁追就是了,或許會有個把人回頭搏命,但是問題不大。

可若追上百人,那不能咬的太緊。

否則萬一指揮官沒死,吼上一嗓子,可能他們仗著人多有心理優勢殺個回馬槍。

這類似古人的圍三闕一的道理。

趙傳薪遠遠吊著放風箏,一次一人,跑著跑著開一槍。

唯獨一點,對方體能不怎麼樣,他同樣如此。

跑著跑著雙方都累了。

但還是逃命的人,更勝一籌。

畢竟趙傳薪跑慢了沒損失,他們跑慢了會沒命。

反正最後趙傳薪跑不動了,嗓子都快冒煙了。

他坐在一戶民房牆根呼哧帶喘,不禁拿出水咕咚咕咚的灌了兩口。

北洋大學的禮堂內,眾師生聽不見槍聲後,英華第一個站了出來:“走,出去看看。”

禮堂大門口地上全是金屬彈殼,還有趙傳薪退下來丟棄的供彈板。

英華伸手攔住眾人:“等等,你們先彆過去,我今天是帶著相機來的,我要拍照!”

一個男生激動的臉色漲紅。

今天親眼目睹了一個傳奇戰神,是如何以一人之力,力抗百人軍隊的場麵。

即便主角不是自己,也足夠他拿來炫耀好多年了。

他說:“斂之先生,一會兒拍完照,我能撿彈殼做留念嗎?”

英華跑著拿來相機,哢嚓,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