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完表哥的婚禮後,魏廣德回崩山堡呆了幾天,然後就重新回到九江府學開始學習。
說實話,這個時候的魏廣德因為看的書籍和文獻多了,結果是越看越糊塗了。
在後世,魏廣德沒事也看過不少中國古代的一些文章,給魏廣德一個很深的印象就是,在大明朝,有功名的人是免賦役的,這也是魏廣德對科舉考試執著的原因之一。
在他想來,隻要通過科舉考試,拿到功名,做什麼都可以免賦役,太幸福了。
可是現在他翻遍了從洪武到嘉靖的全部邸報,都沒有看到一篇關於士紳免賦役的法令條文。
這點,其實在之前魏廣德翻閱洪武朝頒發的《大明律》和弘治朝編撰並經過正德、嘉靖朝修訂的《明會典》就產生了疑惑,因為通篇都沒有士紳免賦役這個說法。
但是,不管是自家老爹,還是身邊所有的讀書人,都是這麼說的。
魏廣德隻找到了優免雜役的條文,可是對於賦稅和正役確實應該有的才對。
勞役這個東西,或許是因為一些政策變化,到了魏廣德所在的後世,早已經不存在了,所以知道的人多,但是具體詳情並不清楚,所以在很多人看來,古代主要就是要交給官府賦稅。
而魏廣德來到這個時代,通過看書已經搞清楚是怎麼會事兒了。
賦役中的賦就是賦稅,役則是勞役。
賦稅不僅要征收田地產出,民戶在這個時代還要繳納丁稅,也就說後世所說的人頭稅。
勞役也一樣,根據持有的田地的多寡和家裡丁口數量安排勞役,這其中有三項內容:裡甲正役、均徭、雜役。
所以,梁方仲先生所說的“賦中有役,役中有賦”,才是明代賦役製度的實質。
大明會典裡的記錄應該是這個時代真正的記載典章製度的資料,可是裡麵卻隻有優免條例,卻根本就沒有記載免賦役的條文。
魏廣德找到最近的關於免賦役的說法是嘉靖二十四年朝廷頒布的《優免條例》,其中非常明確的標注“京官一品優免役糧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以下遞減,至九品優免役糧六石、人丁六丁;外官減半;舉、監、生員優免糧二石、丁二人;致仕優免本品十分之七。”
什麼意思呢?
以魏廣德現在生員的地位,可以享受的就是免糧二石、丁二人這麼個優待。
再具體點,那就是可以免除家裡兩個人的除正役以外的勞役,同時還有二石田地產出所分攤的雜役。
具體執行人是裡正,所以在實際分派勞役的時候難免不會向著有功名的人,至少不能分派過多,否則有失公允的話,人家可以直接上縣衙告狀。
翻了很多書,魏廣德才若有所悟。
實際上有明一朝,根本就沒有給讀書人這樣那樣這麼多的優待。
優免有,但是其實並不多。
隻不過,貌似在從上到下的執行過程中,朝廷的政策被讀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