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拿她媽的話當成聖旨(2 / 2)

“就這樣吧,我是不敢再跟你繼續有什麼關係了,我想好好活著,活得體麵一些,我還想我的女兒跟彆的孩子一樣,能吃飽吃好穿好看的衣服裙子,我還想我的父母不再因為我的事情繼續操勞,他們歲數大了,經不起折騰。”

說心裡不痛,那是騙人的,眼前這個女人,畢竟曾經是他深愛過的,為了她,他甚至可以連命都能不要的那種。

可再是深愛,兩人的感情也經不起人為的破壞,尤其是這個破壞他們感情的,還是她的娘家人。

他其實也弄不明白,吳麗的娘家人,為什麼會對吳麗兩姐妹是不同的態度,他還曾經懷疑過,吳麗不是她父母親生的。

但不僅吳麗她自己信誓旦旦,就連她娘家的鄰居親戚,也都說吳麗是她媽親生的,還是在醫院裡生了三天,好不容易才生下來的。

可既然是好不容易才生下來的,又為什麼要將吳麗當成搖錢樹一般,恨不得將她榨乾不剩一點利用價值?

沒錯,吳麗的娘家人,對待吳麗的態度,正是楊保平想的這樣,不僅當成搖錢樹,還真的是恨不得將吳麗最後的一點利用價值榨乾。

但個中原因,卻沒人知道,就連吳麗自己,也一直以為是她媽說的那樣,因為生她的時候難產傷了身子,才導致她下麵的弟弟比她小了將近六歲。

這也是她娘家媽不停給她洗腦,希望她無條件幫助娘家人的原因:

“要不是因為你,我的身體能差到做點什麼都累?要不是因為你,你弟弟也不會生下來就差點沒能養活?”

類似於這樣的話,吳麗從記事起就聽得太多,所以理所當然的,她自己也就這樣認為,所以她小學畢業便沒再上學,而是把學習的機會讓給正當上學年紀的弟弟。

該下鄉了,她媽為了留下她,甚至讓比她隻大兩歲的姐姐下鄉,而不願意送她去,原因是因為她的身體沒她姐姐好,

“你姐身子比你的結實,就讓你姐去,你留在家裡,媽多做點好吃的給你補補。”

這是她媽當初要送走她姐時,悄悄跟她說的話。

吳麗很感動,在家裡,她一直受著不公平的待遇,有好吃的,都是留給哥哥姐姐和弟弟,她連湯都喝不上一口。

穿的呢,也從來都是撿她媽和她姐不要的,長了十六歲,她從沒穿過一件新衣服。

她原以為,她媽不愛她,原來不是,要是不愛她,為什麼會讓她姐下鄉而不是她呢?

不愛她,把她打發得遠遠的不就行了,為什麼要留她在身邊呢?

因為她媽的話,吳麗知道了,她媽不是不愛她,隻是家裡子女多,她又不會說哄人的話,她媽可不就下意識覺得,她已經吃飽了或者並不需要新衣服嗎?

從小被忽視,缺少親媽關懷,被她媽幾句話就安慰到的吳麗,就連結了婚,也還繼續拿她媽的話當成聖旨。

但凡娘家需要用錢的地方,能自己去掙,吳麗就會想辦法去掙,要是自己不行,她才會在她媽的提醒下,去想彆的辦法。

比如,跟婆婆吹耳旁風,讓婆婆偷回鹵肉的方子,然後拿回娘家,讓娘家嫂子去開店,掙錢養家。

又比如,跟楊保平吹耳旁風,想方設法從楊家弄錢拿回娘家,去填補她哥哥或者弟弟闖下禍而需要填補的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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