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就不笑了,衝著大爺眨巴眨巴眼,忽然轉身又打算跑。
“跑莫子!”大爺就趕緊喊她,“彆怕彆怕——哎喲,方向錯了,公安局在你後頭方向!”
公安局?
公安局是什麼?
樂樂躲到一邊,白饃也不肯咬一口,瞪著大眼睛就看他:“我要找,找戴帽子的叔叔姐姐。”
“叔叔姐姐是什麼?”
一道爽朗的女聲湊到她身後說話,嚇了小孩一跳,邁著小短腿又打算往人群裡鑽。
賣饃大媽就扯住小孩毛茸茸的後脖領:“莫怕莫怕,大姨知道叔叔姐姐在哪!”
誰知道小孩轉頭就啃了一口她的手,在對方鬆手時又鑽進人群不見了。
直到現在,樂樂走了一整天。
好餓……
大白饃很香很大,但樂樂沒咬一口,又不舍得扔,權把自己當吊著胡蘿卜的驢,可憐巴巴地解眼饞。
先前騙她來的大人也是說叔叔姐姐在那,也是說香腸麵包好吃,也是說爸爸媽媽在等她。
可是一個接一個都是大片子。
把樂樂帶到了不知道的地方,看見了好多沒見過的人,聽了好多聽不懂的話。
天黑了,她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
忽然,空蕩蕩的街頭亮起了光,一束一束地照在天上。
在光的那頭,樂樂看見了滿臉胡茬的爸爸和花臉的媽媽,以及身後跟著好多好多的叔叔姐姐,還有白天給她饃吃的大爺和被她咬了一口的大姨……還有好多人。
好多和她擦肩而過的,但都留意過她的人。
天沒亮,但是光來了。
樂樂回家了。】
羅詩琴看完這短短的一個小劇情,長呼了口氣。
小太陽的確運氣很好。
遇見的都是好心的人。
其實在網上,十五年前的確有一起大型兒童拐賣案件的留底。
具體內容不便多說,但羅詩琴之所以說施恩樂很幸運,是因為她短暫流浪的地區正好在實施一起抓捕。
小孩子警惕心很強,周圍注意到她的人也不敢強行帶她走,直到夜晚才緊急聯係到快要急瘋了的家裡人,才接到身心俱疲的樂樂。
而那個地區現在也成了防拐示範重點地。
而長大後接受過幫助的施恩樂也變成了幫助其他人的好心人。
善良始終在循環往複,不是嗎?
羅詩琴看著成長成為靠譜大人的小太陽嚴肅拍了拍何雯的肩膀:“走,我們先收集證據,然後是想起訴還是私下解決,都由你自己決定。”
她終於成了能夠幫助他人的人了。
這邊已經商量好接下來要發生的事情了,但《不正常關係》的評論區已經要炸翻了天。
最新一章,《不正常關係》作者大概是想塑造女主童年時留下的陰影,引起讀者對女主的憐惜——或許還有什麼地方可以將這段劇情與其中某個‘男主’劇情進行聯係。
總之,作者的良苦用心顯然沒有成功。
大概是施恩樂先前對楊少鈞的態度,以及‘造謠陽痿’的這件事,評論區讀者反應很大。
[認真的嗎作者??!這是什麼狗屁劇情???]
[第一次看到女主想要造謠男主yw,謝謝作者讓我長見識了……拉黑不見]
[這什麼女主啊?咱們男主呢?男主和女主經典劇情不應該是年幼的第一次命中注定嗎??怎麼男主換成了一群大爺大媽啊???]
[感覺作者是來惡心人的……搞什麼不好,怎麼又加了不重要的配角——那個什麼羅詩琴也太惡心了吧?每次都是她來搗亂,作者給的什麼戲份啊?阻礙男女主相愛的惡毒女配吧這是!]
羅詩琴:我可以再惡毒一點:D
當然,也不是沒有理智的讀者。
[其實我覺得作者這段寫得很好啊,比起英雄救美,我更相信群眾的力量。]
[紅!太紅了!瞬間路轉粉!]
[樂樂小寶貝貼貼!話說我覺得那個羅詩琴不是惡毒女配吧?姐妹貼貼是好文明!]
[其實作者可以換一個路子,逆乙女寫不出來,咱們寫一點正常的也可以吧?反正都是賺錢,這樣寫作者寫得好,讀者也看得舒服。]
看到這條評論,羅詩琴就點頭。
不錯,溫馨向上的故事也並不是沒有人看啊。
[總覺得作者再一意孤行會被封的……聽樓上的轉路子吧作者,這畢竟是一個正經平台,雖說尊重小眾文化,但現在很難不懷疑作者的精神狀態……]
羅詩琴再度點頭。
大概過了五六分鐘,根據之前的經驗,《不正常關係》的作者應該對這些評論進行回複了。
她刷新了一下,果不其然出現了新的回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