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唬嚇唬她,也好讓她知道,我不是那麼好欺負的。“
蘇恬心知道,以白雅當初計劃那麼周詳看來,安眠要換大劑量的事情很難取證定罪。
畢竟,當初藥雖然是白雅親自找來交給她的,可她是同意接下的。
今天哥哥去警局處理這事的時候,白雅就說她有當初和蘇恬心的錄音。
那個錄音能證明,蘇恬心她自己很清楚,她吃下去的是安眠藥。
並沒有用安眠藥換維生素一說。
就憑這一個錄音,蘇家就沒辦法把這事定性為故意殺人。
在蘇家律師對錄音的真實性,提出了質疑之後,白雅提供了那段錄音。
狡猾的白雅在錄音中,並沒有提過安眠藥的劑量,而蘇恬心也沒問。
這一點,對定白雅的罪很不利。
警察雖然從錄音中也聽到了,是白雅在教唆蘇恬心自殺的。
可是教唆人自殺這一條,在此案中並不能明確定性。
不能成為教唆殺人的實質。
白雅一直在狡辯。
她一直聲稱,當初自己是以為蘇恬心不會死的,兩人才一起計劃的這個‘自殺事件’。
而蘇恬心,已經是個完全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了,她自己同意的事情,不該讓白雅來獨自承擔責任。
再說了,那件事就是一個意外。
白雅之前肯定是已經仔細的研究過整個事情了。
還留了錄音這一後手。
警察也沒辦法,證據確實不足。
傷人的事,被害者也就是蘇北北,在蘇恬心的授意下並不同意和解。
而且當時那麼多人都看見了,白雅確實有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
利用這一點,讓警察把白雅扣押一天,倒是沒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