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昏暗的燈光下,在悠揚的樂聲中,方青嵐雙手抱著聞苑的腰肢,而她則摟著他的脖子,一邊邁著輕輕的舞步一邊數說著自己之前的人生經曆,那是方青嵐非要她自己說的,她拗不過隻好細說囉。
在大三之前她的經曆和眾多大學生一樣平靜、有序,但在大四那年卻經曆了一場刻骨銘心的初戀,和一個非常優秀的同學相戀了整整一年,他的優秀包括了為人、學業、事業、能力以及家世。
可這段刻骨銘心的初戀最終卻在大學畢業後的一周內被他已門戶差彆很大、兩人不般配給終結了,而她卻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其中就包括她的堅守到大四快畢業時的貞*。
如果是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分手,她尚且還能默默接受,可最終她卻發現那個人一直就在用花言巧語欺騙她、玩弄她,他在她麵前所表現的都是假的,在得到了她的一切後就一腳把她踢開。
那是在他提出分手後不久,她想去找他問個明白,卻發現他正和另外的女人摟摟抱抱,甚為親密,一怒之下上前質問,卻被他和那個女人侮辱,而他還直接坦言,以前和她在一起就是為了得到她的身體,誰叫她是校花之一呢,征服校花讓他很有成就感,一切都是在玩弄她。
從那以後她整個人就失魂落魄,仿佛生命已經毫無意義,她也想過自殺,可一想到家中的老父母,最終她還是堅強下來,並返回千方市老家考進了政府部門,成為了一名公務員。
幾年後,她嫁給了當時的千方市常務副市長的兒子,工作也似乎變得順利了很多,可後來她卻發現自家的公公竟然是個巨貪,而且自己的丈夫還是洗錢的幫凶。
雖然她並未揭發或參與其中,但經曆過一段慘痛教訓的她很明智的選擇退出公務員隊伍,並義無反顧的與知道她在結婚時已不是原裝貨而逐漸冷落他的丈夫離婚,利用離婚時獲得的巨款經營了這家酒樓,並逐步發展至今。
而離婚後沒兩年,她的原公公一家還真的因為貪汙、受賄、洗錢進了班房,現在還在吃牢飯呢,而她則因為早早的與原公公一家脫離了關係,且檢方又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她有罪,所以得以幸免並繼續從事自己的事業。
經曆了兩段失敗感情的她本打算就這樣平平淡淡的過日子,卻不想她大學時的初戀男友竟然來到了千方市,並成了落鳳區一副區長,雖然不是常委,卻因為家世不俗,倒也在千方市混的不錯。
他無意間發現她也在千方市後色心頓起,已有家室的他時不時的前來騷擾,她這些年也賺了不少錢,本可一走了之,可這些年的曆練早已練就了她更加堅強的心,她就是不服輸,就是要憑借自己的本事活的比他更好。
可她畢竟是商人,即便再有錢也總是不如做官的,如果要想壓製、打擊那個曾經給自己帶來無儘痛苦並現在仍無恥至極的家夥,那就得給自己尋找一個更大的靠山。
但她還年青,還有自己的尊嚴,不想去做那些半老高官的*而達到自己的目的,這樣的話,即便達到了目的,但已無尊嚴的她生活又有何意義呢?於是,她開始物色自己的另一半,是能夠和她成為合法夫妻的另一半,年紀不能太大,而且必須是官場潛力股。
嗬嗬,已有婚姻史的她貌似要求太高了,不過仔細想想,人家還真有這個本錢,一呢,她還年輕又漂亮還有氣質,二呢她是個富婆,有這樣的人做老婆,既是享受有麵子,又能讓人少奮鬥一、二十年,還是很有誘惑力的。
她如此直言告訴方青嵐,是因為她看中他了,也是讓他有個抉擇,同意就繼續,不同意就到此為止,真看不出她還具有大丈夫的果決風範啊,可方青嵐會順她的意並讓她“踩”在自己頭上嗎?
當然不會!一切他看中的女人都必須臣服於他,沒有例外。方青嵐讓她坐到自己大腿上,抱著她的腰肢,撫摸著她的臉蛋說:“既然你把自己事都如實告訴我了,那我也不瞞你,我已經有不少女人了,而且她們也知道,並心甘情願的和我在一起,所以我不可能隻是你一個人的,而且我也不屬於任何女人,隻能是你們都是我的。”
方青嵐如此驚人且霸道的話震得聞苑目瞪口呆,方青嵐的話還沒完,他“惡狠狠”的說:“你已經被我看中了,從今以後不管你願不願意,你也隻能是我方青嵐一個人的女人,任何膽敢打你主意而讓我戴綠帽子的人,我都會讓他從這個世界上消失。”
聞苑感覺自己的腦子一片茫然:自己這是羊入虎口嗎?自己真的逃不出他的魔掌嗎?他有這麼大的能力嗎?他不怕殺人坐牢嗎?還有,聽他的口氣他似乎殺過人啊...無數的念頭擠在腦子裡,她不知該如何回應和麵對,張著嘴巴、睜著眼睛就那麼直視著方青嵐。
忽然,她感覺胸部堅挺正被一隻魔掌用巨力揉捏,她一驚之下想脫離魔掌,可這個“惡魔”卻一直將她控製住,她大聲叫喊,可充塞著音樂的包廂隔音效果很好,沒有人能夠聽見,更沒有人來拯救自己。
她仿佛預感到自己將麵臨眼前這個“惡魔”的摧殘,一時間感覺是那麼的無助。反抗?絕對不行,這個“惡魔”不是說殺過人嗎,再殺自己一個還不是接受一樣的懲罰,可自己呢?沒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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