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青梅竹馬(2 / 2)

狂野十八少年時 金01 5135 字 2024-03-15

“古城就在右邊的小山上,現在有樹枝擋著看不著,冬天的時候站在這裡就能看到上邊的城牆,你跟我走。”

李強在前萬分在後兩人開始登山,一邊登山一邊閒聊。

“小強!那個叫小月的女孩,是你的小對象吧?”萬帆用開玩笑的語氣問。

李強的臉疼一下紅了:“不是不是!她是我們家鄰居,我們從小一起長大。”

“就是青梅竹馬唄!這有什麼不好意思?年輕人早熟一點也是好事,早懂事嘛!”

此時的萬帆也不過就比李強大了兩歲多一點,兩人還算不上有什麼代溝。

雖然他的心理年齡比你強大很多,但是現在身體年輕了,思想自然也就跟著返老還童了。

“哥!你有對象嗎?”

“有哇。”

“哥!看你好像也不比我大多少呀,你今年多大呀?”

“那你今年多大?”

“我虛17了。”

“那我比你大兩歲,我虛19。”

“哥,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找對象的?”

“去年開始找的。”

“你找對象你媽讓嗎?”

“去年早的時候家裡不知道,沒敢告訴他們,不過今年他們知道了。”

“那你對象和你一個隊的嗎?”

“我們兩家是前後鄰居,也是抬頭不見低頭見。”

這一句話把李強和萬帆的關係一下拉近了。

“那你對象今年多大?”

“十六!”

“你對象今年才十六,那你們去年開始處對象的時候,她才十五?”

“是不是和小月的年齡差不多?”

李強點頭,眼珠子咕嚕嚕亂轉,不知道在想什麼。

“小強!小月家是吃商品糧的嗎?”

李強搖頭:“他父母都是農民。”

萬帆輕歎了一口氣。

這就是一段沒有結果的戀情,就算青梅竹馬,最後也可能是鏡花水月。

不過兩個人若是能熬過十年,也未必不能結成正果。

十年後,李強和小月也不過二十五六的年紀,那個時候城鄉戶口的界限就比較模糊了。

萬分記得九九年前後紅崖曾經開過一次口子,隻要在街裡買樓就給落戶。

從那再往後戶口就不是什麼有價值的問題了。

“你父母知道嗎?”

李強搖頭:“我哪敢告訴他們啊?我媽說了我將來找媳婦要到城裡去找的。”

李強說這話的時候情緒十分的低落。

一個十七歲的少年,現在談感情確實早了一點,他們的三觀現在正處於風雨飄搖的階段,還沒有形成自己真正的價值觀。

三年後,如果他對小月的感情還是依然如此,那個時候再談談還有可能。

這個時候兩個人終於來到了山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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