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撲扇翅膀的小鷹(1 / 2)

對一個普通的麻瓜家庭來說,忽然接到一封來自霍格沃茲的錄取通知書並不是能夠很輕易就接受的,因為這個世界到處都是騙子。

當阿不思鄧布利多第一次到沃爾孤兒院找到湯姆裡德爾的時候,他甚至以為那個“專門招收具有特殊才能的人”的學校是個瘋人院。

魔法是不存在的,就和神一樣,這是麻瓜界的公知,到20世紀大家過聖誕、上教堂隻是走個過場。但是當赫敏格蘭傑真正接觸到了魔法的世界後她卻發現,巫師比麻瓜更相信神,雖然在中世紀的時候他們曾被殘忍迫害過,格蘭芬多學院的女院長甚至還是個牧師的女兒。

彆的人收到了那封莫名其妙的信之後或許不知道怎麼辦,赫敏則抓住了那隻給她送信的貓頭鷹,她立刻用它回信給那個給她寄信的人。米勒娃和赫敏後來認識的魁地奇世界杯上那些穿著奇怪裝束騎在掃帚上,以為自己打扮成麻瓜的巫師比起來要正常多了,可是即便是米勒娃第一次到赫敏家家訪的時候還是讓赫敏的父母嚇了一跳,怎麼還有人穿長袍戴女巫帽,而且她看起來還很嚴肅,那一天也不是在過萬聖節。

麥格教授帶著赫敏用了飛路網,去了對角巷,它就在倫敦,通過麗痕書店赫敏接觸到了另一個世界,那些從小到大發生在她身邊的奇怪事情有了解釋,她早就知道自己與眾不同,卻不知道自己是個巫師,赫敏的父母在高興之餘也開始擔憂,因為“女巫”不是個好詞彙。

在破釜酒吧外還有一家麻瓜書店,她的父母搜集了很多與中世紀女巫審判有關的書籍,這讓她明白在學校外不許使用魔杖的原因是什麼。

到處都是麻瓜,在麻瓜麵前使用魔法是違法行為,但是在巫師麵前使用魔法就是沒關係了。除了霍格沃茲魔法學校,社會上還有彆的教人魔法的機構,赫敏就報了一個,她的同學絕大多數都是啞炮,他們如此渴望擁有魔法的力量,即便他們明知道上那樣的輔導課程幾乎是無望的,他們依舊捧著錢報名了。

也正是因為如此,當她看到哈利和羅恩這些同年人那麼整天玩鬨,無所事事浪費自己天賦的行為很生氣,他們更應該將時間用在學習而非魁地奇。然而她的教訓沒有讓他們有絲毫改正,他們反而覺得她是是個頤指氣使的人,在學院裡不論男孩兒還是女孩兒都不和她做朋友。

她覺得很孤獨,那種不被理解的孤獨,後來萬聖節巨怪事件讓她和羅恩、哈利成了朋友,但是不論她們怎麼要好他們總歸是男孩子,有些女孩子的心事他們是不會理解的。

格蘭芬多有一個女院長是件好事,雖然米勒娃麥格也喜歡魁地奇。

三強爭霸賽的時候,代表霍格沃茲的參賽選手居然是來自赫夫帕夫的塞德裡克,這讓不知道多少人驚奇,畢竟一直以來赫夫帕夫給人的映像是膽小怕事並且充斥著平庸之輩,其他學院不要的人赫夫帕夫都會接納。

那份赫夫帕夫秘密約會名單赫敏聽納威提起過,如果除掉哈利的名聲,他其實並不如塞德裡克迷人。塞德裡克英俊、溫和、為人公正、成熟穩重,就像兄長一樣照顧著大家,秋張是拉文克勞的女追球手,這種競爭激烈的比賽男孩兒是不會讓女孩的,她經常受傷,塞德裡克給了她一些治療瘀傷藥膏,他才不像韋斯萊雙生子一樣,金妮用拳擊望遠鏡在臉上留下了清淤,她的兩個哥哥根本沒當回事,還能拿她臉上的清淤開玩笑。

塞德裡克的父親阿莫斯迪戈裡是個很普通的人,而且阿莫斯很喜歡炫耀自己的漂亮兒子,這性格和謙卑的塞德裡克完全不一樣。

除了家庭學校也會影響一個人,赫敏在讀書的時候沒怎麼接觸過赫夫帕夫的女院長,畢業後才與她正式接觸。

赫敏從沒見過一個巫師穿香奈兒,跟她走在街上至少不會讓人覺得怪異,這一點麥格教授都做得沒她好。

赫敏習慣了家裡那個自我為中心的嫂嫂芙蓉,接觸的另一個混血媚娃雖然同樣漂亮,卻非常害羞靦腆。女孩總是容易嫉妒長得比自己漂亮的女孩或者是比自己聰明的,波莫娜竭儘全力將自己偽裝起來,甚至包括自己的容貌,避免與彆的女生發生衝突。

做正確的事,因為它是正確的。

赫夫帕夫平時很膽小,但是霍格沃茲之戰時幾乎所有到年齡的人都到齊了,波莫娜自己也衝在了前麵,用看似沒用的植物魔法和巨人決鬥。

塞德裡克對每個女生都很公平,因此女生們都希望自己是特彆的那個。

當赫敏因為莉塔基斯特的文章被暗戀哈利和維克多的女生攻擊的時候,張秋也被人作弄過,她參加聖誕節舞會的禮袍丟了,為此她不得不買新的,當她寫信給她媽媽的時候在貓頭鷹屋遇到了哈利。

因為害怕她的化妝品裡被人摻了毒藥,最終的三強爭霸賽舞會上她根本沒有化妝,看起來沒有精心打扮的芙蓉那麼光彩照人。

波莫娜對每個學生都那麼公平,他們反而希望自己是特彆的,厄尼和賈斯丁是好朋友,可是依舊明爭暗鬥,就連阿莫斯也說赫敏是她新的最愛。

在她的婚禮上,赫敏和盧修斯馬爾福有了交集,以後跟著她,赫敏能很快在上流社會建立社交圈,可是亞瑟剛才卻明令禁止她們再繼續交往下去。剛才他們吵得不可開交,即便他們曾經都為阿不思鄧布利多工作過。

亞瑟現在還不知道斯內普教授還活著,要是他知道了,不知道還會鬨出什麼事端。

人們常用天平來代表公平,但是要掌握那個微妙的平衡是很困難的,亞瑟無疑是個好父親,可是他卻為了保護自己的家人知法犯法,這種行為本身已經打破了力量的平衡,他的判決是沒有辦法服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