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抓著蜻蜓還在掙紮的巨大身體飛躍向遠方,而蜻蜓受傷的血液滴落在雪山上。
高溫融化了雪,血液混雜著血水滲透泥土堆砌成的小山,順著縫隙緩緩流下,穿過土層,成為一滴滴半紅的血珠,滴落進山洞中。
恰好,嬰兒和老頭都仰躺在洞穴裡,血珠滴落在他們身上,臉上,嘴角。
似乎察覺到了什麼,他們本能的張開嘴巴,一滴滴血珠滴落他們嘴裡,順著咽喉,流入肚子中。
本已經走到生命儘頭的兩人,機緣巧合的靠著血珠吊住了性命。
等他們從沉睡中蘇醒,洞裡還是一片漆黑,但整個洞穴中,繚繞著血腥味。
血珠落到洞裡,隨著時間流逝,凝結成塊狀。
之後的一段時間,兩人便靠著這塊狀的血液維持生機。
但血液大多消耗在滲透的過程中,在泥土層裡便凝結了,真正流淌入洞穴裡的並不多。
吃完塊狀血液後,老頭總是拿著漆黑的泥塊舔食。
就在嬰兒和老頭即將再次餓死的時候,他們腳下的地麵塌了,他們掉入了一個更深處的洞穴。
老頭發現,洞穴四通八達,卻像迷宮一般,容易迷路。
然後,他發現了螞蟻,以及巨大的螞蟻窩。
這裡,是一個螞蟻王國。
螞蟻,在地球,是一種非常弱小的生物。
但在這個世界,其實是一個非常強大的族群。
因為它們每一隻,都跟人族一般大,它們有著天生堅硬的皮膚,還有巨大的力量,在萬族之中,名列前茅。
在巨型動物沒有誕生前,它們是僅次於蜂後族,人族之外的第三大族。
如果單論身體強度,其實人族並不如螞蟻,但人族能直立行走,擁有神傳下的知識,並且有神奇的生物饕餮,從而從各個層麵碾軋這個強大的種族。
跟小蟻不同,小蟻在小世界內是能‘看見’的,但它們的眼睛,看到的世界是模糊的,隻能靠觸須交流。
……
從這一天開始,老頭和嬰兒生活在螞蟻王國裡,成天想方設法躲避追兵,尋找出去的路,餓的時候,便去偷一顆螞蟻幼崽。
老頭不敢直麵成年螞蟻,因為稍不注意,便會被殺死。
曆經千辛萬苦,堅持不懈的努力,他們終於離開了螞蟻窩。
兩人爬出地麵的那天。
老頭變得更老了。
而嬰兒,也已經長到八九歲的模樣。
老頭給他取了一個名字,天殘,天生殘缺之意。
天殘有意識以來,學到的唯一一個技能是偷東西。
在螞蟻王國的時候,偷螞蟻幼崽。
回到地麵,總是晝伏夜出,趁人們熟睡之際,偷人們白天打到的獵物,收集的食物。
隻是,他還沒學精通,老頭便已經離世。
老頭死後,他獨自生活,而生活的本領,與老頭一脈相承。
他以為,這種方式是正常的,他就應該偷竊為生。
然而,失去老頭後,他獨自生存,才發現,這件習以為常的事竟然那麼的難。
他總是不經意間吵醒熟睡的人,人們醒來,看到獨眼的他,操起武器便追趕。
好多次,他都被人團團圍住,在黑夜裡,拳打腳踢。
好幾次,他都被生生打昏迷。
黎明的光照在大地,將他從沉睡中喚醒,他看著天空的太陽,想起了老頭還活著的時候說過的那些話。
“你不能……”
“你應該……”
“這樣不對。”
“跟我學……”
曾經不在意的對話,曾經無所謂的內容,曾經漫不經心聽著的話語,本以為早已忘記,此刻卻那麼清晰的出現在耳畔。
他看著天空的太陽,說:“我下次,一定能做得更好。”
從這天開始,他苦練偷盜技巧。
時間流逝,他發現偷盜技巧並沒有提升,反而在一次次失敗中,他逃跑的技能,躲避敵人追蹤的能力,越來越爐火純青。
有一天,他看到有人捕獵了一隻野雞,想要趁夜偷盜,卻不料,失敗了,被蘇醒的猛男打個半死,扔在路上。
他醒來,發現自己昏迷之中,被撿到了一個奇怪的部落。
這個部落有三個首領。
大首領叫金閃閃,二首領叫魔胎,三首領叫胖子。
三大首領之下,還有十二頭目,每個頭目手下都有幾十個人。
這個部落除了正常的打獵之外,還有一個奇怪的活動——練武。
這個部落的人並沒有因為他缺少一隻眼睛而排斥他,反而將他編入戰鬥部隊,成為十二頭目之一長蛇的手下,成為長蛇手下五十六人之一。
每天天不亮就要起來,拿著不知何種生物的大腿長骨,站在巨大的廣場中,操練著大首領金閃閃傳下來的各種武功動作。
操練得滿頭大汗之後,吃了早餐,便浩浩蕩蕩的出發,去野外尋找獵物。
他發現,奔跑在山野間,尋找獵物,很累,遠不如偷盜來得清閒,而且十次出去,往往九次空手而回。
幸好,獵物夠大,首領夠強,首領帶隊出去打獵,回來就夠吃好久。
他總是在想【既然能靠首領,我們出去浪費時間乾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