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8章 遺失之愛(1 / 2)

蒂娜曾經說過,紐特曾經把她比喻成如尼紋蛇中間那個頭。

紐特認為中間那個頭代表的是遠見,不過也並不總是如此。中間那個腦袋有時彆稱夢遊者,它與其說是保持中立不如說是在夢遊。如尼文蛇可能會一連好幾天待在一個地方一動不動,沉湎在輝煌燦爛的憧憬和幻想之中。

蒂娜是在和紐特結婚後才知道的,並不是所有人都對神奇動物那麼在行,繼將蒂娜的眼睛比喻成火蜥蜴眼睛後他又把喜歡的女孩子比喻成夢遊者,真是難以想象為什麼紐特那樣的“呆子”也能結婚。

雅各布就正常多了,雖然他是個麻瓜,但是在被莫特拉鼠咬過後也變得不正常了。

在蒂娜的家裡,雅各布見到了奎妮。

和斯萊特林約會最大的好處就是他們永遠會把自己打扮得很妥當,即使是西弗勒斯這種不喜好打扮的人也絕不會在家裡不修邊幅,像費農一樣隻穿著內衣,挺著大肚子在客廳裡走來走去。

他就算臉不怎麼好看,身材卻是很好的,雅各布要長相沒長相,要身材沒身材,也不知道奎妮看上了他什麼。

根據國際保密法,麻瓜和巫師是不能結婚的,《十二銅表法》第十一表規定“平民和貴族不得通婚”,這條法律僅僅四年之後就被廢除了,改成生來自由人與解放自由人不得通婚。

平民的女性還好說,女性一般都比較被動,等著被男人挑走,男性為了爭取能和貴族女人結婚的權力是會拚命的。

權力、金錢、女人是促使男人奮鬥的動力。

法律就像是一道無形的鎖鏈,約束住人心裡的猛獸,讓人注意自己的言行。

不論一個男人看到一個女人有多喜歡,他都不能對她用武力的方式逼迫她。

如果他想乾什麼就乾什麼,那麼社會秩序就會亂套。每個人從出生那日起就帶著不同款式的枷鎖,有的鑲金了,有的是鐵做的,根本沒有什麼生來自由的人,麻瓜政府經常用自由、民主來欺騙“選民”,絕大多數接受公立學校教育的普通人都相信少數服從多數,很少有人聽過多數派暴政。

如果將“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無限暴力化也是危險的,政客會利用民眾對其的多數支持,製造自己的強勢話語權。布魯諾在鮮花廣場被燒死,教廷就占據了民眾對他的多數支持,否定日心說,堅稱地心說,但事實又是如何呢?

在那個用蠟做的翅膀的故事裡,也人為刪除了一段話,不能飛得太低,飛太低的話會被海水弄濕翅膀,一樣會飛不起來,赫敏格蘭傑就是典型被西式“民主”給洗腦的人,她以為給家養小精靈自由就是解放了它們。

在《十二銅表法》製定之前,平民和貴族之間的矛盾是羅馬早期共和國的主要矛盾,法律解釋權完全掌握在貴族手裡,法官利用這個權利為貴族謀利益,霸占公有土地,侵吞公共財產,平民身份是自由的,可以有財產,從事手工業和商業活動。然而他們不能享有公民權,不能參加庫裡亞會議和其他一切公共事務,不能與貴族通婚,不能使用公有地,不能參與對國家公有地和戰利品的分配及使用,卻要負擔連年對外戰爭所需要的兵役和捐稅。

相傳公元前494年,正當貴族同沃爾斯奇人、埃魁人進行戰爭,需要平民服役時,平民卻相繼離開羅馬,聚集在距羅馬不遠的聖山,宣布將建立新都。

沒錯,那些“賤民”就是在外族入侵的時候不顧“大局”出走了,這個國家維護的是貴族的利益,法律也是維護了他們的特權,平民什麼好處都沒有,憑什麼要保護它?貴族老爺們請自己拿起刀劍駕駛戰車守護羅馬吧。

沒有兵,打什麼仗?貴族們隻得改變強硬態度,承認平民所選的平民保民官。保民官原為二人,後增至十人。保民官由平民會議選舉,他的人身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凱撒就是保民官,職責是保護平民不受貴族高級官吏勢力橫征暴斂的侵犯。

當時的羅馬法是習慣法,它既非純粹的道德規範,也不是完全的法律規範,而是介於道德與法律之間的準法規範。十二銅表法是把保民官和貴族商談後的法律條款刻在銅表上的“成文法”,是羅馬法的第一部法律,和後來大陸法係有親緣關係。

從麵對如尼紋蛇的巫師左手起第一個腦袋是策劃者,它決定如尼紋蛇應該去哪兒以及下一步應該做什麼。

右邊的腦袋是一個批評家,會連續不斷地發出急躁的嘶嘶聲,對左邊和中間的腦袋作出的努力進行評價。

古代中國有“言官”這個職位,他的作用就像是右邊的腦袋,對負責決策的左邊腦袋和中間的腦袋作評價,滿清的時候它失去了作用。在清代以前,皇帝作為最高統治者,儘管也是高高在上,但他們都受到了官員們或多或少的限製。唐代就有魏征直言李世民,寫下了諫太宗十思書這種文章,明代更是有海瑞抬棺諫嘉慶的壯舉。但是到了清代,這種現象就沒有了,清朝對明朝監察機構的重大改變是科道合一,將原來獨立的六科給事中並入都察院,此後隻有一個統一的監察係統。這一改革主要也是為了加強集權,保證監察機構集中力量完成皇帝交辦的任務,在雍正的強硬手段下,這個傳統監察製度的根本性改變,事實上是一個極大的倒退。

清代以前的皇權,至少在書麵的製度是存在製約的,到了清朝則成為完全不受任何約束的集權,除了虛無縹緲的“天”之外,再也沒有任何人能夠管得了“天子”了。

十二銅表法基本上仍是按舊有習慣法製定,還是維護貴族奴隸主的利益,但它對奴隸主私有製、家長製、繼承、債務和刑法、訴訟程序等方麵都作了規定,限製了貴族法官隨心所欲地解釋法律的權力。

滿清害了中國一下子倒退了兩千多年,還不如秦始皇統一六國前的秦朝。

秦朝是法家,法家和儒家最大的區彆不在法,而在心與跡。

漢朝董仲舒春秋斷獄是按照動機來進行判決的,如果說一個人的動機是好的,哪怕他殺人犯了法一樣是可以原諒的,這種行為被稱為“大義滅親”。斯嘉麗將木材賣給北方人的行為,類似於中國人將建築材料賣給外國侵略者,可以說是“漢奸行為”,自己的孩子是“漢奸”,父親殺了他就算是“大義滅親”,這是起源於“尊王攘夷”思想,秦始皇實現了形式上的統一,思想上的統一還是仰賴北擊匈奴,在麵對共同的敵人時,所有人都放下成見,一致對外,“外敵”能加強內部團結。

孔子學院有句話,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貧家無孝道;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無完人。

這句話的意思或許是一個人有邪惡的想法,隻要他不付諸實施,那麼在法律上他是不犯法的,法家以法治國是要講證據的,沒有證據,就算有證據,類似馬爾福一樣將自己的指紋遍布犯罪的魔杖,還有“疑罪從無”這個原則在,他一樣可以重獲自由。

英美麻瓜法律用的是普通法,指最早在英國12世紀左右開始形成的一種以判例形式出現的適用於全國的法律。

唐律立法則是用的“禮”和“法”結合,禮貫穿整個中國古代社會,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譬如《名例律》“八議”是《周禮·秋官·小司寇》“八辟”的照搬。

周製規定八種人的犯罪須經特彆審議,並可減免刑罰:

一曰議親,皇親國戚之辟;

二曰議故,皇帝的故交舊友之辟;

三曰議賢,有德行的人之辟;

四曰議能,有大才能的人之辟;

五曰議功,有功勳的人之辟;

六曰議貴,高官顯貴之辟;

七曰議勤,為國服務特彆勤勞的人之辟;

八曰議賓,前朝皇帝子孫之辟。

這條法律到了清代還在使用,安樂公主屬於皇親國戚,她是韋皇後的女兒,中宗皇帝對她寵愛有加,不過帶頭犯法賣官鬻爵的也是她,唐朝均田製瓦解也是貴族階級首先帶頭。

16世紀英國的地主紛紛把自己的土地和公共的土地用籬笆圈起來放牧羊群,並強行圈占農民的土地。農民喪失了賴以養家活口的土地,扶老攜幼,向著陌生的地方去流浪。

這些失去土地的農民為了生活隻好進工廠工作,在中國地主將農民的土地兼並後又把土地租給農民,“莊戶”是最容易出現農民起義的。他們普遍是佃農組成,地主可以隨意處置他們的人身和財產,乃至家人,比如楊白勞和黃世仁的債務債權關係,黃世仁要用喜兒來抵債,這是用“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剝奪了一個人的自由擇偶權,比惡法亦法更可怕的是惡德亦德。

在是非觀念顛倒的人眼裡,女人和牲口一樣都是可以換錢的。

秦國商鞅變法,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身為太子的秦惠文王和普通百姓一樣要被法律製約,這是秦國快速變強並讓變法普及的原因之一。

羅德裡戈波吉亞教皇曾經說過,真正的貴族不會討論市民道德問題,開始關心市民道德問題,就是貴族沒落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