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過往(1 / 2)

夕陽西墜,西門街道上都是匆匆的行人,有趕著出城的,有急著回家的,還有閒遊浪逛的,街邊玩耍的孩童。石珪走在街道的人流中,思緒卻飄向了這二十年來的一樁樁事。

二十年前,白衣少年走後,石珪的生活起初並沒有多大改變,除了去西門明誠酒樓等候一下白衣少年外,其餘的時間仍是那樣忙忙碌碌的過著平凡的日子。

但是半年後,和石珪父親是好友,也是最賞識石珪的上司劉總捕頭,因集功得到提拔,到鄰縣做了縣尉,劉總捕頭走的時候,是殷副總捕頭代理總捕頭的職權。

劉總捕頭提拔半個月後,縣裡的李縣令也升了半格,到郡裡任了職,隨後上麵又派了個年輕的楊縣令來,據縣衙裡的老書辦們傳聞,楊縣令是京城的大才子,隻因受了聖恩,故而到這平蒼縣來熬上些資曆,以後就要有大用。

劉總捕頭走的時候,給石珪的最後交代,就是讓石珪有事,多和書辦房的許書辦,多走動多交流,並明言許書辦是劉總捕頭的老鄉,劉總捕頭已經給許書辦打好了招呼,肯定會照顧石珪雲雲。石珪也就按照劉總捕頭的交代,和許書辦來往密切了起來。

許書辦大了石珪幾歲,相貌堂堂、器宇軒昂,一手文章寫得花團錦簇,加之能說會道,結交上司方麵很會來事,很快就得了同為文章聖手的楊縣令喜愛,跳出李縣令讓許書辦坐了許久的冷板凳。

躥紅的許書辦,環顧了整個縣衙,能讓許書辦再升一個台階,也就隻剩下個空缺的總捕頭。於是許書辦就瞄上了總捕頭的位置,謀劃起了事情,許書辦想拉著石珪這個在捕快中也算有一定地位的人物,做個內應。

那時的石珪,正是年少氣盛的時候,加上殷副總捕頭做事不像劉總鏢頭那樣乾淨利索,總是有些懶散,能力水平也是不如劉總鏢頭,布置的事情,總是顛三倒四,對石珪也是橫挑鼻子豎挑眼的,總想讓另一個捕快頂了石珪的位置。

於是乎,年輕時的石珪有些不大看得起殷副總鏢頭,也不滿殷副總捕頭去坐總捕頭的位置。石珪經常去許書辦的辦公房裡,抱怨一番殷副總鏢頭的各種做派。

許書辦趁著石珪的抱怨,露出了想爭總捕頭的意思,石珪也想再找個靠山,興許還能儘快上位,於是兩人一拍即合,石珪也時不時的通過抱怨,給許書辦透露些殷副總捕頭的消息。許書辦也找些機會,讓石珪去盯緊殷副總捕頭的行為。

直到有一日,殷副總捕頭剛破了案子,心中高興,想著爭總捕頭的關鍵時候,想拉攏一下縣衙裡的人,於是在縣裡最好的酒樓擺了酒席。打著慶功宴的名頭,將縣衙裡的捕頭、有點聲望的人物,都請了去酒樓吃席。

整個縣衙,除了石珪等幾個與殷副總捕頭有了隔閡的沒去,其他大多數人都去了,許書辦則是找了下鄉的名頭避了過去。

殷副總捕頭請的席麵算是縣衙裡頭麵階層的大集會,所以席間各種佳肴美酒,很是奢靡。結果一夕酒宴後,一算賬,花了不少銀子,大大超過殷副總捕頭的底線。

殷副總捕頭沒料到要花這麼多錢,即便拿出了副總捕頭的威名,也隻能讓酒樓抹了點零頭,殷副總捕頭也知道是爭奪職位的關鍵時刻,所以也就沒敢拿出撒潑耍賴的那套。

殷副總捕頭隻能悶著頭,拿剛剛繳獲的賊贓去墊了一部分,剩下的錢,讓心腹之人,從縣裡給捕快的公家銀子裡,挪了一大筆,才付了賬,總算是沒讓酒店老板嚷嚷起來。

殷副總捕頭這邊才挪用公家銀子,許書辦那邊就從衙門裡赴宴的人口中,套出了酒宴價值不菲的消息。許書辦是個心思縝密之人,許書辦自付,以殷副總捕頭的身家,可能一時間拿不出那麼多錢。

於是許書辦就暗自調查了殷副總捕頭的資金情況,殷副總捕頭的心腹也是個粗枝大葉的糙漢子,留下許多蛛絲馬跡,很快就被許書辦拿到了證據。許書辦得了證據後,就尋了楊縣令,告了殷副總捕頭一狀。

果然,楊縣令一聽,大為憤怒,當即就讓人拿了殷副總捕頭,好在殷副總捕頭還算有些人脈,賠了公家銀子,又變賣家產,出了一筆罰銀,自願調走,才算是脫了身。

許書辦也沒有立刻就得償所願,而是走了縣尉的路子,借著總捕頭和副總捕頭不可長時間空置的由頭,推薦了許書辦。

再通過聯係石珪等捕快,鼓噪聲勢。加上許書辦在縣令麵前伏低做小,卑躬屈膝,又在縣令師爺麵前使了銀錢。最終,還是半月之後,坐上平蒼縣總捕頭的位置。

待許書辦成了許總捕頭之後,石珪暗自慶幸好時機終於來了,於是更加靠近許總捕頭,不知不覺之間,石珪早就把自己的下一步升遷,定在副總捕頭一職上。

隨後幾個月裡,石珪很是得許總捕頭的器重,甚至許總捕頭直接向石珪說,石珪就是許總捕頭最信任的人,石珪更是賣命乾活,很是出了很多風頭。

隻是每當石珪問起自己的升遷之時,許總捕頭總是笑嗬嗬的回答石珪,隻說是現在他任職的時間還短,讓他帶好一個姓金的捕快,把所有事情教給金捕快後,才好讓石珪更進一步,於是石珪更是用心用力的教金捕快,意圖讓金捕快好接自己的班。

石珪在平蒼縣混得風生水起那段時間,時值新的郡守到來,改了升堂問案的規矩。在楊縣令的要求下,許總捕頭派石珪、金捕快等人去郡裡學了一番後,也依葫蘆畫瓢改了縣裡的規矩。

隻是這一來,就又把石珪的命運改到了另一條路上。

這一日,楊縣令得了空閒,想要隔日在公堂上,按著郡裡的新規矩升堂問案,於是便讓許總捕頭安排,許總捕頭找來石珪,讓石珪去具體辦理,石珪帶著一個衙役在衙門裡忙碌一個通宵。

第二天,縣尉、師爺、全班衙役等等縣衙所有的人,都應許總捕頭的邀請來到了大堂,觀摩楊縣令按著新規矩,開始升堂問案,一開始一切都很正常。

不曾想,就在提犯人的時候,曾經跟著殷副總捕頭走得近的一個捕快,說什麼也不肯按新規矩去提犯人,隻說是肚子疼,鬨到許總捕頭麵前,許總捕頭直接讓石珪馬上改派其他人去提犯人。

而石珪手下隻有一個衙役在大堂幫忙,聽到許總捕頭的要求後,隻能無奈的讓那個衙役去提犯人,縣衙大堂裡的事宜,隻能由石珪自己來支應著。

而正當石珪忙的焦頭爛額之時,原本去其他地方公乾的金捕快回來了,並自告奮勇的來幫石珪的忙。

石珪大喜,自然將通告、海捕文書等交給金捕快,希望金捕快能幫忙整理後,交給上堂的門子,按新規矩呈遞楊縣令。

好在在呈堂文書之前,一切事情也還按預想的開展。隻是在呈堂門子馬上要呈堂的節骨眼上,那呈堂的門子,卻發現寫著提審犯人的告身文書不見了。

石珪當時像被踩了尾巴的貓,直接奪過門子手裡的文書翻看,的確不見了提審犯人的告身文書。石珪急中生智,直接拿起另一旁桌上空白紙簽,立刻奮筆疾書起來。

縣衙大堂上,楊縣令等待文書呈堂不見,就讓許總捕頭來看。許總捕頭怒氣衝衝的走進大堂旁屋,叱責石珪為何不趕緊呈送文書。

情急之下,石珪隻得匆匆寫了犯人姓名,年齡、性彆,所犯事由。其他的戶籍、住址一概沒寫,就匆匆遞給門子儘快呈堂。

結果,楊縣令在大堂上,讀到告身文書時,頓時黑了臉,當場指出疏漏,並叱責文書為何疏漏如此。

許總捕頭聽了楊縣令的話,鐵青著臉,一言不發的走到了大堂旁屋裡,隻是讓石珪儘快做完事情,並指定一旁的金捕快,待會頂替石珪上堂唱名。

石珪顧不得金捕快在大堂上,高聲洪亮的表現,心裡已被恐懼揪住,完全失去鎮靜,於是他在大堂進行最後幾件事情的時候,匆匆忙忙尋到正在指揮金捕快乾活的許總捕頭,立刻承認自己錯了,希望能得到許總捕頭的原諒。

不想許總捕頭聽了石珪的認錯之言,卻勃然大怒,叱責石珪道:“你以為你現在認錯,我就會高興麼?趕緊去把後麵的事情辦好。”並讓金捕快“幫助”石珪儘快辦事收尾。石珪隻能含著委屈,在金捕快的監視下把事情做完。

那日升堂之後,許總捕頭就沒有給過石珪好臉色,隻是讓石珪儘快把手裡的事情交給金捕快。許總捕頭也一改有事找石珪的習慣,有事都交給了金捕快去辦,甚至把跟著石珪辦事的衙役,也調給了金捕快安排事情。

石珪雖心中委屈,但也不敢得罪許總捕頭,總是想著爭取改正錯誤,興許許總捕頭又能重新重用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