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0章 二審開始(2 / 2)

而不提九條玲子的反應,妃英裡的問話還在繼續:“那麼請問你之後再看到這個花瓶的時候,是在什麼地方,什麼時候?”

“是案件發生後的第二天,在垃圾回收點。”

原幸惠老實回答道:“我如同往常一樣,打算去石垣家宅邸打掃衛生,卻發現那裡變成了禁止入內,被很多警戒線給封著。

沒辦法之下,我便打算先回去,結果在轉身打算回去的時候,發現在對麵的垃圾站那擺放著那個花瓶。

我當時還在想著,為什麼那個花瓶會被扔在垃圾站點那種地方。”

“所以這之後,你就將那個花瓶給撿回家了是吧?”妃英裡詢問道。

“我那隻不過是幫夫人保管而已!”原幸惠急聲辯解道:“這是真的!!”

“哼,說的好聽。”毛利小五郎不屑譏笑道:“如果要是沒人發現,恐怕就把那個花瓶給私吞為己有了。”

一旁的九條玲子雖然不知道妃英裡賣的什麼關子,但對手要做的她就要否決這一道理她還是懂的。

“我有異議!”

所以當原幸惠說完花瓶的事情之後,九條玲子便立刻站了出來反駁道:“本法庭是為了審判本次殺人命案的地方,在這裡討論相關證人涉嫌盜竊的事情經過,明顯不合時宜。

我理有理由相信,這是辯護方律師在爭取時間!”

“請辯護方律師解釋清楚提出這個問題的用意。”

聽到九條玲子的話,一旁的審判長看向妃英理道。

“那麼,現在我要提出申請,請發現本次物證的唐澤弦一成為本次法庭的新證人!”

妃英理的話如同在湖中點了炮仗一般,瞬間便引起了巨大的波瀾,現場旁聽的群眾也紛紛議論起來。

“肅靜!”

審判長立刻嗬聲控製了場麵,下一刻雜亂的法庭再度變得安靜起來。

見狀,唐澤起身來到證人席,拿起花瓶看向了審判長道

“首先,這個花瓶並非盜竊的證據,而是切實的與殺人案件有關的證物。”

唐澤戴好白手套後,將花瓶拿起展示給審判長:“請看花瓶的內側和底部,這上麵沾有明顯的乾涸後的黑色血跡。”

“但這又能夠說明什麼!”九條玲子開口道:“這花瓶充其量也就隻能證明被害人被殺的時候,血跡濺射在了花瓶上。”

“不,實際上是可以說明很多問題的。”

唐澤搖了搖頭,看向審判長道:“實際上石垣社長被殺害的時間,是在被告潛入房間之前發生的。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記得幫傭原女士曾經說過的證言。

她在二樓啟動吸塵器打掃的時候,聽到了一樓似乎有聲音。

而那個時候,才是一樓書房之中石垣社長被真正的殺人凶手用凶器殺害的時候。

這之後犯人拿下了牆壁上的那幅掛畫,並搶走了原本放在畫框內的東西。

但就在那個時候,真凶突然聽到了房間外傳來的異樣聲音。

恐怕這個時候的犯人一定是非常的慌張,所以匆匆複原畫的時候,沒有注意到畫作的反正,便將其放上去了。

這之後他躲到了書房的門後,因為我們去的時候,屋內窗簾都是拉上,所以光線很黑的情況下足以讓犯人暫時的躲藏。

而在屋外製造出動靜的,便是為了偷走借據而潛入房間的岩鬆俊夫被告。

然後他發現了石垣社長的屍體,並在驚慌失措之下被腳下的鮮血摔倒,同時碰到了旁邊的花瓶。

這之後岩鬆俊夫脫路而逃,再度進入房間之中的,便是聽到動靜後下來的原幸惠小姐。

這之後原幸惠小姐同樣發現屍體。

而就在原幸惠小姐發出尖叫陷入驚恐之中的時候,犯人將殺人所用的凶器藏在了意外掉落在他腳邊的花瓶之中。

然後他裝作聽到尖叫後匆匆趕來的樣子,和原幸惠小姐一起報了警。”

“匆匆趕來的樣子...”小林澄子聽到唐澤的話後,楞了一下,立刻反應過來:“那這麼說,真凶是...”

看著在場所有人的目光,都不自覺的投注到坐在旁聽席塚野亨所坐的地方,唐澤點頭道:“沒錯,真正的凶手便是緊隨原幸惠之後來到書房的塚野先生!”

“你、你在胡說八道些什麼啊。”

坐在旁聽席最後排角落的塚野亨看著法庭內所有人看向自己的目光,隻覺得頭皮發麻。

但他還是強撐著蒼白的臉龐,矢口否認道:“這玩笑可一點也不好笑...”

“塚野先生,這個案件的一切詳細情況我都已經複原了。”唐澤轉身看向角落裡的塚野亨道:“我給你個自首的機會,現在承認罪行如何?”

塚野亨雖然冷汗直流,但唐澤的話語卻讓他生出了一絲希望,他覺得唐澤說的一切都是詐他的。

他就像輸光了一切的賭徒手中拿著微薄的一個籌碼,似乎將其壓在最大的獎上,想要將一切翻盤。

“你、你既然說我是犯人,那就拿出證據來啊!”塚野亨眼神帶著瘋狂:“不然的話,我可告你誣陷了!!”

“看來你是將我的好心,當做了我底氣不足的表現了。”

唐澤看著塚野亨淡淡道:“也好,那我就詳細說說吧。

首先,你在發現屍體的時候,故意靠近了屍體進行了觸摸。

這個行為是為了混淆你殺人時候,浸透手套後沾染在手上的血跡,所以故意觸摸石垣社長的遺體。

之後,你占據了主導權,讓原幸惠女士去交救護車,而你則趁著她去打電話的功夫,偷偷帶著花瓶和藏在其中的凶器帶到了屋外的垃圾處理站。

你用垃圾遮擋了花瓶,並將犯罪用的手套也同樣丟了進去。

隨後,你等到了救護車和刑事,帶到偵訊完畢離開,你便帶走了花瓶內的凶器和手套。

至於花瓶,因為體積太大搬運時候有被人看到的風險,你便將其扔在了垃圾處理站點,等著第二天早上回收不可燃垃圾的日子,將其處理掉。

但是你沒有想到,原幸惠女士看到了那個花瓶,並將其帶了回去。

再加上第一次公審,因為沒有找到凶器這個問題,導致沒有進行判決。

為了讓岩鬆俊夫替你頂罪結束這一切,所以你將凶器丟在了靠近對方家公園的湖中,故意讓刀子在排水口被發現!

我說的沒錯吧,塚野先生?”